重庆药品交易所关于5月开展药品挂网集中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4-3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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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卖方会员:
根据《 (略) 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渝医保发〔2021〕13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所”)为保障企业申报挂网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日至4月30日期间已在重庆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递交《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且产品资质符合《 (略) 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新增挂网药品。
二、时间安排
5月6日起药交所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及相关信息。
5月16-22日药交所将核验通过的结果通过系统公示并接受企业投诉,投诉路径:【药交网】-【意见反馈】-【新增】。
5月23日申报产品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挂网。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卖方会员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核验意见,如未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澄清的,产品将核验不通过。
2.核验不通过的产品将不予公示及挂网。后续可在完善资料后,参与下一月度集中受理。
重庆药品交易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