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政和县护田至西津段石屯镇施工答疑纪要第2次
发布时间 | 2024-05-08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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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政和县护田至西津段(石屯镇)施工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现就“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政和县护田至西津段(石屯镇)施工”招标文件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专用条款22.1.1第(2)款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汛期、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等),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总工期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0元人民币。罚款限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罚款金额从工程款中扣除。
2、本项目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 29 日8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日8:30。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日8:30前;
5、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