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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5月10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05月10日   陕西
审批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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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赛富乐斯原位量子点Micro-LED芯片产业化项目

(略) 高新区上林苑一路 (略) 园区二期B栋

西安赛富乐 (略)

陕西 (略)

项 (略) (略) 高新区上林苑一路 (略) 园区二期B栋,项目租赁陕西 (略) (略) 园区内B栋一层部分洁净厂房及3号楼部分办公室,在现有建筑内改造施工、布设设备,总建筑面积1984.61m2。拟购置设备共170台,包含电化学腐蚀机、半自动真空压膜机、激光剥离机、晶圆裂片机、灌胶机、点测机等,建设包括洁净生产车间、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研发及生产设施。建成后年产原位量子点R系列芯片36000片/a、原位量子点T系列芯片6480片/a。项目总投资8702.7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

(一)废气:本项目生产废气依托园区B栋厂房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光刻、喷涂、去胶、有机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18m排气筒排放(DA009、DA010);酸碱清洗、刻蚀、PECVD气相沉积工序产生的酸性气体经酸性气体洗涤塔处理(其中ICP尾气经等离子体水洗尾气处理器+酸性气体洗涤塔处理)后,由2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5、DA007);气相沉积工序产生的氨气经碱性气体洗涤塔处理,由2根18m排气筒排放(DA006、DA008)。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氨气排放口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酸性废气排放口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站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西南郊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西南郊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废耗材、废包材(非危险化学品)、废金属、废衬底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酸、废碱、废*醇、废UV灯管、废显影液、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去蜡液、废清洗剂、废去胶液、废滴管及离心管、废机油、BOE废液、废双氧水、废ITO蚀刻液、废铬蚀刻液、废正己烷、危险化学品包装桶、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2

西安 (略) 生产线建设项目

西安高新区纬二十六路169号中交科技城高端产业及城区一期(东区)内10号楼

西安 (略)

陕西博浩 (略)

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纬二十六路169号中交科技城高端产业及城区一期(东区)内10号楼,占地面积3774.5 m2,项目建设HIP焊接车间、相变产品生产车间、机加区及激光焊接车间、产品检测车间、芯材(石墨烯)前处理车间及办公区等,拟购置设备共40台/套,建成后年产相变均温板200件/年、导热带100件/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一)废气:打磨和焊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石蜡融化及聚乳酸纤维融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二)废水:项目清洗废水生产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

(三)噪声: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除尘器收尘、废石蜡及边角料、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或外售;废胶管、清洗废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附件:

1.西安赛富乐斯原位量子点Micro-LED芯片公示.rar

2.西安 (略) 生产线建设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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