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处理模块与器件
发布时间 | 2024-05-13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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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我院拟就“智能处理模块与器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括 | 数量 | 单位 |
1 | 智能处理模块与器件 | 智能处理模块与元器件一批 | 1 | 批 |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是企业的,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价文件申领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时间:**日至21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地点: (略) 丰台区。
(三)方式:报价方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纸质版及PDF扫描版),审核无误后采购机构提供电子版询价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公章。
未按照要求从采购机构申领询价文件的潜在报价方,不得参加报价。其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机构有权拒绝接受。
五、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截止时间:**日17时30分
(二)地点: (略) 丰台区
(三)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发布。
五、联系方式
(一)地 址: (略) 丰台区
(二)邮政编码:*
(三)联 系 人:张老师
(四)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