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宝坻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项目编号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宝坻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宝坻区 | 公告时间 | **日 15:43 |
评审专家名单 | 评审专家:常国营,宫长禄,陈桂琴,卢斌 ,采购人代表:张永刚 | ||
总中标金额 | ¥11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亦南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宝坻区建设路1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慧群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 |
(略)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宝坻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 (项目编号:HQZB-**)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一、项目编号:HQZB-** 二、项目名称:宝坻区“十四五”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常国营,宫长禄,陈桂琴,卢斌 采购人代表:张永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580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作为收取标准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 (略) 宝坻区建设路159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慧群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滨湖大厦1505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亦南 电 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慧群 (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