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浦镇杏福广场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中标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小浦镇杏福广场项目(一期)建设工程A** | |||||
公示期为:**日至**日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浙江 (略) | * | 孙利强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浙 *2 | 合格 | 520 |
(略) | * | 余超凡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浙 *3 | 合格 | 520 |
浙江 (略) | * | 李勇杰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浙 *0 | 合格 | 520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 |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浙江 (略) | 项目负责人 | 孙利强 | C级 |
(略) | 项目负责人 | 余超凡 | 未参加当期信用评价的项目负责人 |
浙江 (略) | 项目负责人 | 李勇杰 | D级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1、资格条件业绩: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中元 (略) |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玻璃雨棚及铝板雨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浙江宏峰 (略)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承诺书及信用评价等级承诺。 | 符合招标文件中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⑧其他: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项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内容 。 | 在线询标后确认。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
招标人 | 长 (略) | 代理机构 | 浙江建询 (略) |
联系人 | 周书记 | 联系人 | 张工 |
地 址 | (略) 长兴县小浦镇小浦村 | 地 址 | 长兴县金荣大厦20楼2002-10 |
电 话 | * | 电 话 | * |
备注 | 此公示为评标结果公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投标人名称笔画顺序排序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地址: (略) 长兴县 (略) 民服务中心8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