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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溪社区香溪丽舍一期、二期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5月17日   浙江
发布时间 2024-05-17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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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程序,灵溪社区香溪丽舍小区业主委员会就灵溪社区香溪丽舍一期、二期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RA【2024】CG-006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工期

预算金额

1

灵溪社区香溪丽舍一期、二期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1、小区内消防给水、排水、消火栓、喷淋系统、消防水箱、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泵房改造及供水管网等消防系统维护改造以及消防检测、配合消防验收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工

40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时间:**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地点:湖州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递铺北路214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加盖公章):

1)报名登记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各一份);

4)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安吉县灵峰街道灵溪社区居民委员会( (略) 安吉县灵峰街道浒溪南路280号蓝城慧园11幢一层)会议室

八 、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湖州 (略) 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安吉农商银行灵芝支行;

银行帐号:*;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1、 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一、供应商须知:

1.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3.资格审核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灵溪社区香溪丽舍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 林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湖州 (略)

联系人:李仁兰联系电话:0572-*/*

湖州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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