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宜黄路独山路—宁阳西路提升改造EPC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略) 宁国众益新 (略) |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正硕 (略) |
地址: (略) 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 |
项目名称 | (略) 宜黄路(独山路―宁阳西路)提升改造EPC监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NGS-GC-GK-* |
开标时间 | **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恒正建设 (略) |
地址: (略) 烈山区宋疃镇陶博路 3 号双创服务中心 4 楼4549室 | |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0.76%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期69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96.7分 | |
项目总监:何芳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合肥运河新城酒香泉路、绍章路、西汤泉路道路工程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港口生态工业园区内建设综合配套PPP项目监理(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山南路(经二路-宁港路)、架子山路、纬五路(经六路-宁港路))工程 | |
其他:项目总监奖项: (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2022年度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合肥工大 (略) |
地址: (略) 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 | |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0.75%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期69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96.48分 | |
项目总监:施光跃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习友路广德路工程监理 2 标段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畅通二环(西南环)金寨路、合作化路、宿松路、宁国路节点工程监理三标段监理 | |
其他:项目总监奖项: (略) 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202 (略) 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南巽建设 (略) |
地址: (略) 包河经济开发区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里水街1栋三层 | |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0.74%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期69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96.35分 | |
项目总监:何玉国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JL*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岗集镇兴业大道(合淮路-外环西路)工程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 2018 年市政道路一期工程监理 | |
其他:项目总监奖项: (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201 (略) 项目管理行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日-**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甘工(招标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招标人)、0563-*(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