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段改建工程公路第JA1标段预中标结果
(略) 已于 * 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 (略) (略) 门投诉。投诉应按《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13号)和《 (略) 投 (略) 理办法》( (略) 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略) 门: (略) 省 (略)
地 址: (略) 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 ***
电 话: ***
发包人名称: (略) 市柯 (略)
地 址: (略) 市柯桥区镜水路1906号物流大厦17楼
邮 编: ***
联系电话: ***
(略) 市柯 (略)
* 日
施工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104国道 (略) 县柯桥段改建工程公路项目第JA1标段 开标日期: * 日 评标日期: * 日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 (万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项目经理 |
综合 得分 |
第1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略) 市 (略) |
*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485日历天 |
綦 刚 |
99.14 |
施工招标废标原因及依据
项目名称:104国道 (略) 县柯桥段改建工程公路项目第JA1标段 开标日期: * 日 评标日期: * 日
无。
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略) 市 (略) |
62 省道天台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第 JA-1 施工标段 |
62 省道天台段改建工 (略) |
* 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一级改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
投标 (略) 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104国道 (略) 县柯桥段改建工程公路项目第JA1标段
开评标时间: * 、18日
招标人名称: (略) 市柯 (略) (盖章) |
|||
(略) 为 |
(略) 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略) 人要求 |
(略) 文件 |
无 |
|
无 (略) 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 (略) 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
提供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略) 公开发布的内容不一致 |
无 |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 (略) 为 |
无 |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 (略) 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 (略) 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 (略) 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 (略) 为有异议的, (略) 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 (略) (略) 理工作, (略) 理结果报 (略) (略) 门备案。
相关链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