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镇综合整治工程侯中公路沿线(从210省道三略)景观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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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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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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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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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略镇综合整治工程侯中公路沿线(从210省道三略)景观提升工程已由X略以浦发改[2017]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X虞宅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条件,现对该项目略镇综合整治工程侯中公路沿线(从210省道三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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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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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范围及简况:主要建设内容有园路铺装、土地平整、绿化种植及养护等园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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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设地点:X虞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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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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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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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工程预算投资额:约8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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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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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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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具有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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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业绩要求:自2017年#月#日以来,完成过单个规模在3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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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略项目投标。否则,均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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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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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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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须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7年8月 、9月、10 月连续3个月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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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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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略组成人员的其它要略人员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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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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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略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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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略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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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投标人均须对《X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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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X省、X略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略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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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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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月#日09时00分至2017年#月#日 17时00分登入浦江公略“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 * ),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后,略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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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略上下载方式发放,略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入浦江公略“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 * )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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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招标略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略,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略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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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交易席位费每家5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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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未取得X市公略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略在浦江公略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投标单位登录”按钮,申请企业账号并上传企业资料后,略需资料前往X市公略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宜详见《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领域交易主体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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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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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7年#月#日09时3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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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X市公略保证金专户 账号: ##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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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X市公略保证金专户 账号: ##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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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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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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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市公略(略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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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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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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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虞宅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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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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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正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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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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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虞宅乡上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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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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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班班大道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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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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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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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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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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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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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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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文件,投标以纸制投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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