洺李线路面整治工程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洺李线路面整治工程 施工已由 (略) 市永年 (略) 以 永发改【 * 】 *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永发改招标核字【 * 】 * 号),项目业主为 (略) 市永年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略) 市永年 (略)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市永年区境内
2.2建设规模:对洺李线宋小营村至溜垒河 (略) 段(长 * . * 公里)进行路面整治。
2.3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对洺李线宋小营村至溜垒河 (略) 段(全长 * . * 公里)进行路面整治,桩号 K * * ~ K * * ,本段为 * 级公路,路基宽 * .5m,中央分隔带宽2m,行车道 * ×3. * m,左侧路缘带宽0.5m,右侧硬路肩2.5m(含路缘带0.5m),右侧土路肩0. * m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 (略) 门颁发的“ * 类 *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 (略) 省交通运输 (略) 确认);近5年内( *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段) * 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前1名投标人报名。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中被列 (略)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5月 * 日至 * 年 5月 * 日,每日上午9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市永年区公 (略) 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 (略) * 层)6号窗口持下列 (略) 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 * 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详见附件2);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 证合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略) 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时项目经理须 * 致,不许更换);
(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
(5)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 * 年1月-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 (略) 保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至少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被授权人)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5年内( *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段) * 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网中标公示截图,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 (略) 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证书等)。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 (略) 省公共资 (略) ”(网址:http:/ *** )首页“通知公告”中“ (略) 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 (略) 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6 月 * 日 9 时 *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 市永年区公 (略) 第 1 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 (略)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中 (略) 、中国河 (略) 、 (略)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略)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市永年 (略) (略)
地 址: (略) 市永年区中华大街与交警北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杨俊岭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大街美东国际A座 * 层
电 话: ***
联系人:刘朝尊
* 年 5 月 * 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略) 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 (略) 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 (略) 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潜在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招标文件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 证合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省 (略) 门颁发的“ * 类 *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 (略) 省交通运输 (略) 确认)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 * 年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 *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段) * 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3 年中( * 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 (略) (略) 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须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过去 (略) 贿犯罪记录。如企业成立不足3年,企业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略) 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含8年),担任公路施工项目经理3年以上(含3年)。具有如下任项目经理的工作经验:近5年( * 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段) * 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工程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略) 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含8年),担任公路施工项目总工3年以上(含3年)。具有如下任项目总工的工作经验:近5年( * 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段) * 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工程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附录8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 * 年1月-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 (略) 保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至少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被授权人)
附件4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 (略) 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略) 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 (略) 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 (略) 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 * 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 * 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 * 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略) 资格预审的)
3.2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 (略) 分计算 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 分 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 B C。
3.2.4 (略)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 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 (略) 评分。
3.3 第 * 个信封开标
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 * 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略) 依据本章第 2.1.1 项 、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 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 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 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 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 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 (略) 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 * 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 (略) 人给定的工程数量 (略) 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略) 应否决 其投标。
3.5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
3.5.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 * 览表。
3.5.2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查询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 (略) 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 (略) 门“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3.6.2 (略) 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 (略)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 (略) 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 (略) 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 (略) 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 (略) 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 (略) 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略) 应 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 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 (略) 分。
3.7.3 (略) 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或说明,直 (略) 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 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略) 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4 项规定 (略) 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评 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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