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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医院朝阳院区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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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江西省-南昌市 发布时间 2012/5/14
招标业主南昌市第三医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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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消防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洪发改规招字(2012)第41号
一、招标条件:
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根据2011年8月9日南昌市政府关于《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项目推进工作协调会的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对该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为地下1层,地上15层、建筑面积约100000平方米,本次招标共壹个标段;2、本项目投资额:约900万元;3、资金来源:自筹、财政资金;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配合主体达到江西省杜鹃花奖,力争鲁班奖;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消防工程,具体项目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且在本项目所在地有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资质文件和营业执照)。
② 同一品牌的设备,本项目只接受一家与代理商签订联合体协议的施工单位报名。
③ 投标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近三年(2009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台主机实际使用容量必须在8000点或以上的销售合同(价格可隐去)。
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① 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②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拟派建造师为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⑤ 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证;
⑥ 五大员(施工员、造价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具备有效上岗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联合体的投标主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报名,并按要求接受招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2012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4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
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五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南昌市第三医院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人:涂相宏
招标代理: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 系 人:詹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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