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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城A01、A03组团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2/6/6
招标业主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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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城A01、A03组团幕墙工程[二次公告]
工程名称 纳米城A01、A03组团幕墙工程 工程编号 GYY********查看详情1
招标人名称 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工程地点 金鸡湖大道以南、星华街以东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GYY********查看详情101 纳米城A01、A03组团幕墙工程 公开招标 4500.00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标段规模: 幕墙高度33.35米,玻璃幕墙面积22000平方米,铝板幕墙面积10000平方米,扩张网面积10000平方米,单体最大幕墙面积9000平方米。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选择 [建筑幕墙工程一级]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 [建筑工程一级]
3.企业业绩要求 2009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2009年5月至今(以发文或证书日期为准)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称号。以上可为不同项目。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2009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且开标前该在建工程必须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4.企业必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 请注意: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纳税凭证”和“建筑业统一发票”。
其他说明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5%,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将支付完成工程款金额的80% ,通过审计付款至95%,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办法:按苏园规[2006]41号文,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9家参加投标。

2.报名时间 2012-6-12 至2012-6-12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

3.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市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资格预审申请书按以下顺序简装成册,且必须加盖公章:(1)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近6个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企业概况;(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6)企业所获得的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原件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复印件;(7)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8)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9)企业及项目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业绩材料复印件,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纳税凭证”和“建筑业统一发票”复印件;(10)企业2009年5月至今(以发文或证书日期为准)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称号的建筑幕墙工程业绩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如有);(11)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证明;(12)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13)投标确认函。上述资料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另:以下资料需另单独提供并加盖公章:投标确认函、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信用手册或单项登记复印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星湖街218号A1南座5楼 联系人
张新媛
传真 ********查看详情 电话
********查看详情
邮编 E-mail zhangxy@nanopolis-sz.cn
招标代理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查看详情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2-6-6 至 201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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