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寻乌县水利局寻乌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设计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2-XW-X025)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寻乌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寻乌县水利局的委托,对寻乌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设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D2012-XW-X025
(二)招标内容:
品 目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参数 |
一 | 寻乌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设计(国产产品) | 1项 | 详见询价文件三、采购项目要求 |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设计资质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2年 6月6日—2012年 6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二楼)购买,标书工本费100元/本,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者在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将转交采购方。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6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五楼)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付款方式:按工作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30%;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50%;规划通过评审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20%。
(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地 址: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二楼)
联系电话:0797-*******查看详情 158*****581
联 系 人:周标
网 址:www.jxzfcg.gov.cn www.gzzfcg.gov.cn
开户名称: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查看详情6534
开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