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政法系统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局等四家单位的委托,就新安县政法系统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报名。
一、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洛新政采购[2012]076号
招标项目名称:新安县政法系统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招标项目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个) | 备注 |
1 | 计算机(一体机) | 36 | |
2 | 计算机(分体台式机) | 50 | |
3 | 笔记本 | 14 | |
4 | 专业照相机 | 1 | |
5 | 专业照相机 | 2 | |
6 | 专业摄像机 | 1 | |
7 | 普通照相机 | 5 | |
8 | 照相机 | 1 | |
9 | 普通摄像机 | 2 | |
10 | 身份证识别仪 | 2 | |
11 | 传真机 | 5 | |
12 | 专业录音笔 | 3 | |
13 | 普通录音笔 | 10 | |
14 | 扫描仪 | 5 | |
15 | 打印一体机 | 11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涵盖包报标段的的所有产品,专业照相机、专业摄像机应提供厂商或代理商授权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6日-2012年6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809室(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同时必须出示报名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招标人:新安县公安局等四家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先生 ****-********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