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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庙片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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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 发布时间 2012/6/6
招标代理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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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杨兴庙片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杨兴庙片区道路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2]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昌县城乡建设员会,建设资金均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荣昌县杨兴庙片区。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荣昌县杨兴庙片区道路为单车道城市支路Ⅱ级,标准路幅宽5~7米,其中A线:6米=1.0米(人行道)+2×2.5米(车行道);(适用于桩号0~44.615),5米=2×2.5米(车行道);(适用于桩号44.615~142.41);B线:7米=1.0米(人行道)+2×2.5米(车行道)+1.0米(人行道);全长244米。包含雨污水管网,路灯照明。项目投资约为131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无需报名。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并持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递交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且缴纳招标文件费,则被视为获得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6 月 7 日起,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http://zyjy.rongch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与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

4.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6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县兴荣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荣昌县兴荣大厦 地 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2012年 6 月 6 日

项目名称:荣昌县杨兴庙片区道路工程招标编号:DY********查看详情招标文件招 标 人: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蒋秋林 证书编号:渝建[招]********查看详情审核人:廖芳 证书编号:渝建[招]********查看详情2012年 06 月 06 日 目  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1. 招标条件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 投标人资格要求24. 招标文件的获取25. 投标文件的递交36. 发布公告的媒介37. 联系方式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10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55.开标166.评标167.合同授予1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 评标办法21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评标方法232.评审标准233.评标程序2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7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281. 一般约定282.发包人义务293.监理人294.承包人295.材料和工程设备30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07.交通运输318.测量放线31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110.进度计划3211.开工和竣工3216.价格调整3517.计量与支付3518.竣工验收37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3820.保险3821.不可抗力3924.争议的解决3925.其它条款39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4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7第二卷48第六章 图纸49第三卷5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1第四卷5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3一、投标函部分55二、商务部分63三、资格审查资料67 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荣昌县杨兴庙片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荣昌县杨兴庙片区道路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2]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昌县城乡建设员会,建设资金均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的建设地点:荣昌县杨兴庙片区。2.2 项目的建设规模:荣昌县杨兴庙片区道路为单车道城市支路Ⅱ级,标准路幅宽5~7米,其中A线:6米=1.0米(人行道)+2×2.5米(车行道);(适用于桩号0~44.615),5米=2×2.5米(车行道);(适用于桩号44.615~142.41);B线:7米=1.0米(人行道)+2×2.5米(车行道)+1.0米(人行道);全长244米。包含雨污水管网,路灯照明。项目投资约为131万元。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无需报名。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并持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递交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且缴纳招标文件费,则被视为获得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 月7 日起,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与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4.3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 月 29日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县兴荣大厦)。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荣昌县兴荣大厦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楼联 系 人:杨先生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查看详情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联系电话:***-********查看详情2012年6 月 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重庆市荣昌县兴荣大厦联系人:杨先生电话:***-********查看详情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楼联系人:王先生电话:***-********查看详情1.1.4项目名称荣昌县杨兴庙片区道路工程1.1.5建设地点荣昌县杨兴庙片区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求2011年经营状况不亏损。(提供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信誉要求(1)200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2009年1月1日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3)2009年1月1日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注:信誉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声明,评标以投标人自行声明为准;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在开标后对中标人的声明进行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声明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申请人单位,且不得在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201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实行中标前查询,重庆市内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在开标现场查询(网址为:http://center.cqjsxx.com/CQCollect/Ry_Query/zcjzs/Wright_List.aspx,经查询已在在建工程任职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重庆市外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由城乡建设委员会在中标公示期间查询,经查询已在在建工程任职的,取消中标资格,由其余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5.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①应具有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201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①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主要管理人员应附上岗证书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6.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6 月 12 日17:00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023)********查看详情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 6 月 13 日17:00前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公布。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2年6 月 12日 17:00 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023)********查看详情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 月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采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采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人工、材料参考2012年第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荣昌地区指导价,并结合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4.本项目工期120日历天,在合同实施期间,水泥、河砂、碎石、标准砖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均价与2012年第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荣昌地区指导价的价格相比,涨跌在±10%范围内的不作调整,对超过±10%的部分进行调整;钢材和商品砼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指导价均价与2012年第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的价格相比,涨跌在±10%范围内的不作调整,对超过±10%的部分进行调整。其余材料不作价差调整。水泥、河砂、碎石、钢材、商品砼价格调整的数量,以荣昌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中心评审报告中的数量为准。5.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6.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7.本工程投标总报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均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8. 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的规定执行,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9.路灯按4000元/盏进入暂定价,结算时按招标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3.2.3结算原则(1)本工程结算办法:结算总价=中标价±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2)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类似子项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审定);(3)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总价下浮5%计取),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4)若因招标人原因发生的漏项,则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总价下浮5%计取),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水泥、河砂、碎石、钢材、商品砼价格调整的数量,以荣昌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中心评审报告中的数量为准。路灯按4000元/盏进入暂定价,结算时按招标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人民币2012年6 月 29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交加盖鲜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科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如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人则需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如投标人代表为法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内。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2份。3.7.5装订要求1、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目录后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目录后逐页标注页码。(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目录后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的投标文件袋。投标文件袋在荣昌县昌州街道兴荣商贸信息服务部购买。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 “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投标人的地址: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6.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7.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技术类评标专家3人,经济类评标专家2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3.履约担保的提交和退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提交给招标人,单个安置点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该工程所占合同金额比列同比例退还。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缴纳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2.8‰作为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其中:中标人缴纳70%,建设单位缴纳30%。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10.2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2.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结合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100万以下部分不下浮,100万以上部分下浮50%计取。10.3工程付款方式按月进度完成实际工程量的8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付清。10.4监督单位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荣昌县监察局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挂网的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公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项目管理机构;(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按前附表规定填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结算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以下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信誉要求” 由投标人自行声明,评标以投标人自行声明为准;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在开标后对中标人的声明进行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声明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5.4“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201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2011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附上岗证书复印件。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按前附表规定执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若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无任何质疑或投诉,或投书不成立的,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备注签名招标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附加合格条件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投标总报价1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1、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3 投标总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总报价100分3评标程序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3.1款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评审。2.按照本章第2.2款中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计算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并计算出各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偏差率。3.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4.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1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值的满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各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总报价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3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通过了初步评审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投标总报价得分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结合本章前附表3.2.1规定的评分办法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按本章第 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投标总报价得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废标条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招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废标条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第三章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41页至第81页)。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1.1.2.3承包人:/ 1.1.2.6监理人:/ 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施工设计图所示内容1.1.3.3临时工程:/ 1.1.3.4单位工程:/ 1.1.3.10永久占地: / 1.1.3.11临时占地:/1.1.4日期1.1.4.5 缺陷责任期:2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5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开工前7天提供,7套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按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天1.6.3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不少于该项目工作施工前14天1.7联络1.7.2联络送达的期限:3日内送达施工现场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 2.8 其他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 /。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 开工、停工、复工令的下达,设计变更和技术签证,现场经济签证,工程款支付和施工图预算、结算审核。 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4.2 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中标价的10%打入发包人指定账户 。4.3 分包4.3.2分包的内容当事人约定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 5.1.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 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 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 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工程设备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 5.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 按招标范围执行 临时占地的申请:/ 临时占地相关费用: /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 /相关费用:/7.2场内施工道路7.2.1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 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 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开工前21天施工控制网的测设: 承包人 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7天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增加下列项:9.1.4发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增加下列项:9.2.8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 承包人9.4环境保护增加下列项:9.4.7 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 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具体的施工方案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图纸会审交底后7个工作日内 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发包人收到7个工作日内 11.开工和竣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每延误一天处违约金2000元整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 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承包人逾期违约金已达到合同价款的3%而未完工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11.6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 /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增加下列项:13.1.4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2)《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人大[2007]第34号公告)(3)《重庆市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渝建发[2004]172号)(4)《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07]199号)(5)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渝建发[2007]226号)(6)《重庆城市桥梁荷载试验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07]112号)(7)《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8)《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预拌商品砂浆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8]30号)(9)《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和的通知》(渝建发[2008]76号)13.1.5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重庆市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 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与内容:/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 /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 /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变更估价的原则: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类似子项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审定);(3)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总价下浮5%计取),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4)若因招标人原因发生的漏项,则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总价下浮5%计取),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 / 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15.8.3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 / 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在合同实施期间,水泥、河砂、碎石、标准砖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均价与2012年第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荣昌地区指导价的价格相比,涨跌在±10%范围内的不作调整,对超过±10%的部分进行调整;钢材和商品砼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指导价均价与2012年第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的价格相比,涨跌在±10%范围内的不作调整,对超过±10%的部分进行调整。其余材料不作价差调整。水泥、河砂、碎石、钢材、商品砼价格调整的数量,以荣昌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中心评审报告中的数量为准。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3计量周期本合同的计量周期:/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无17.2.2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17.3进度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 /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进度款支付方法:按月进度完成实际工程量的8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付清。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3%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17.5.2结算原则:(1)本工程结算办法:结算总价=中标价±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2)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类似子项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审定);(3)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总价下浮5%计取),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4)若因招标人原因发生的漏项,则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总价下浮5%计取),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没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水泥、河砂、碎石、钢材、商品砼价格调整的数量,以荣昌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中心评审报告中的数量为准。路灯按4000元/盏进入暂定价,结算时按招标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 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并由承建方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办备案合格。 竣工资料份数: / 18.3验收18.3.5实际竣工日期: 以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 /18.6试运行18.6.1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 /18.7竣工清场18.7.1竣工清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8.8施工队伍的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保险20.1工程保险投保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自行办理本方人员及财产的保险事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保险受益。 投保内容: 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书具体约定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书具体约定20.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书具体约定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书具体约定 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书具体约定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保险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书具体约定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开工后10日内20.6.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的范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 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5.其它条款25.1 结算审计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报送上级审计部门审计时,基本审计费和审减工程造价金额在报送金额5%(含5%)范围内的审减效益由发包人承担,审减金额超过报送金额5%范围以上的审减效益由承包单位负责。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建设                 (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                          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暂列金额:         元(其中计日工金额     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   职称: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附件二:廉政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嬚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 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日 年 月 日附件三:安全文明生产协议安全文明生产协议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首要任务,生产必须保证安全是建筑企业必须遵守的原则,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职责:1.甲方设专职安全员,对乙方施工现场及周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察、监督及配合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抽查。2.专职安全员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项目负责人或乙方专职安全员,并限期进行整改及按相应违约责任处理。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进行协助调查、违约处理工作。二、乙方职责1. 设专职安全员,驻工地现场,负责现场内及周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报甲方该项目专职安全员处备案。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随意更换,如须更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2. 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上墙接受监督检查,对各班组长及工人进行不定期或定期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中进行自检、交叉检制度,并作好安全生产台帐及记录。3. 乙方必须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施工、检查,不得违章作业,否则根据有关违约责任进行处理。4. 专职安全员到现场检查时,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不得无理推委,对不重视安全以及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消除者,监理单位出具安全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则甲方对乙方处以每次5000元违约金。有效的处罚依据,原则上须经乙方签字,如乙方拒不签字,则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共同签字也视为有效。情节特别恶劣者,甲方将向相关职能部门作书面汇报,并建议今后不再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招标活动。5.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24小时内首先上报甲方,如隐瞒不报者,将进行严肃处理。三、安全文明施工费。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施工总承包经费中。该工程经 认定为安全文明施工不合格工程时,甲方按照 扣除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该工程经 认定为安全文明施工优质工程时,甲方按照 奖励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四、本协议作为本项目合同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本合同一式正本二份、副本五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下载。 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本项目施工图由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下载。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施工图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中的特征说明,并符合行业相关技术要求及操作规范。 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招标文件确认书二、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信誉要求(六)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部分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目 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招标文件确认书 (一)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二) 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1.1.2.4姓名: 2工期1.1.4.3天数: 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4分包4.3.4……………………………………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四) 招标文件确认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年 月日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分包、转包,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年 月 日二、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目 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规定格式编制) 三、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信誉要求(六)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信誉要求招标人:我企业参加 项目投标活动,现作如下声明:(1)200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2009年1月1日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3)2009年1月1日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如以上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12年 月 日(六)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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