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渣土统一运输和管理,防止乱弃乱倒、抛洒滴漏,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承包方”)作为该项目土石方施工的总承包方,将于近期对该项目土石方施工队伍进行公开比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为中保站~仙林东站,沿北京西路、北京东路东西向贯穿主城区,线路全长33.5公里,其中地下线长度32.4公里,高架线长度1.1公里,共设站17座,其中地下站15座,地面站1座,高架站1座。
二、资金情况
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石方施工资金由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将根据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方的支付方式而定),现已落实。
三、本次比选的标段及工程量施工计划
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石方施工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号
工程量(万方)
工程范围
1
D4-TY-01
约59
两站两区间
2
D4-TY-02
约43
三站三区间
3
D4-TY-03
约55
两站两区间
4
D4-TY-04
约50
两站两区间
5
D4-TY-05
约67
两站两区间
6
D4-TY-06
约50
两站两区间
7
D4-TY-07
约60
两站两区间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8
D4-TY-08
约47
三站两区间
9
D4-LY-01
约30
全线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的正式通知为准。
四、比选时间安排
1、2012年6月12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有效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至2012年6月18日17:00。在上述时间段内,申请人需以传真的形式提前报名(格式详见附件1)。
2、2012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
3、比选文件发售时间计划在6月份。具体时间以比选文件为准。
五、资格预审要求
(一)资格预审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渣土运输资质:2012年6月18日前在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合格的土方运输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
4、财务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
(二)本次资格预审的规定
1、申请人不得采用联营体的方式参加资格预审;
2、申请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一个申请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和能力申请,最多可申请两个土石方施工标段和一个建筑垃圾标段。
(三)有关中标人的规定
南京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石方施工8个标段和1个建筑垃圾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土石方施工标段,建筑垃圾标段可以兼中。
六、资格预审入围方法
1、满足各标段的资格预审要求的申请人为合格申请人。
2、为了营造充分竞争的氛围,如本次比选资审出现明显的标段申请人数量不均衡情况,比选人有权对各个标段投标人数量做适当的调整。
3、当1个标段合格的申请人少于或等于9家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当1个标段合格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经评审,得分排名前9家的申请人入围;如经评审,得分相同且排名最后的,则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入围单位。
4、比选人在发售比选文件前以书面方式告知各标段的入围单位。
七、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只有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申请人方为合格申请人。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内容和标准如下:
1、施工资质(满分1分)
具有与土石方工程相关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得1分。
2、信用(满分3分)
根据《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和各单位信用考核评分情况(以2012年6月18日南京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权威数据为准)。
(1)未扣分的得3分;
(2)扣1-15分(含15分)得2分;
(3)扣15分以上的得1分。
3、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满分3分)
根据各单位提供的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经评审:1、良好得3分; 2、较好得2分; 3、一般得1分。
4、施工业绩(满分3分)
根据2009年以来申请人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进行评审(限评3个项目)
(1)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每项得1分;
(2)2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每项得0.5分;
(3)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每项得0.2分。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一) 申请文件组成
第一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第二章 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格式见附件2)
第四章 企业财务状况
第五章 企业车辆和人员配备情况
第六章 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并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格式见附件3)
第七章 本标段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4)
第八章 其它(格式见附件5)
(二) 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人可从南京地铁网站(www.nj-dt.com)直接下载本公告中的申请文件格式,如实填写后,装订成册。
申请人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1份及电子文件一份(资格证明材料除外),送达人员应随身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其单位身份的证件,并于规定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至下述地址,逾期不予接受。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9号111室
邮编:210017
联系人:丁劲松、成高勇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E-mail:012705@njmetro.com.cn
九、其它规定
1、比选人可能会对本资格预审公告内容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比选信息将以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2、比选人在完成资格预审后,将按照本公告中的规定确定最终入围的竞选人。比选人将在正式发标前以书面形式,把竞选通知函送达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以传真形式向比选人确认已收到通知。未入围申请人将另行通知。
南京城市地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