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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菁英公寓二期家电产品及其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发布时间 20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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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的委托,对该单位菁英公寓二期家电产品及其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SHW2012-Y-G-001号
2、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菁英公寓二期家电产品及其安装服务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竣工交付日期: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现场实际需求数量发出书面指令,自收到了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指令后半个月内完成产品供货,一个月内负责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竣工验收。
交货及安装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1号菁英公寓项目现场。
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5近五年有住宅、酒店式公寓、酒店宾馆等类似场所家电产品的安装业绩(附合同、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6.6投标人在苏州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6.7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6.8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或者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商唯一专项授权书。
7、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红色印章并装订成册: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书;
(4)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5)2011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6)单位简介、单位获得的资质证书;
8、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
9、标书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2年7月15日,发售招标文件为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10、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11、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陈琳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FAX)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地址:苏州狮山路28号苏州高新广场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张茂松(139*****119) 韦一纯(138*****806)
联系电话/传真:****-********
查看详情
12、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
开户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开户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6760
13、现场踏勘及答疑会召开时间:2012年7月16日9:30(现场踏勘结束后即举行答疑会)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1号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菁英公寓项目现场
1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7月26日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26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省苏州公证处公证员
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15、开标时间:2012年7月26日9:3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18、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7月5日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HW2012-Y-G-001号招标项目:家电产品及其安装服务招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七月前附表下述表中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条款号项目内 容1招标项目名称 家电产品及其安装服务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地址:苏州狮山路28号苏州高新广场四楼邮编:215005电话/传真:****-********查看详情联系人:张茂松(139*****119)韦一纯(138*****806)3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4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5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0元;须在2012年7月24日下午16:00前交至我公司或汇至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金阊支行开户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开户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汇款后请及时与我公司财务联系确认并换取保证金收据。6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缴纳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全部条款已经履约完毕(保修内容除外)后且中标人向保证金收取部门开具收款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全额退回(不计息)7踏勘现场踏勘集中时间:2012年7月16日9:30(过时不候)踏勘集中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1号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菁英公寓项目现场现场踏勘结束后即举行答疑会采购方联系人:陈良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FAX)8投标有效期 六十天(日历日)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0投标书递交时间:地点:2012年7月26日9:00~9:30时(北京时间)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中心东区二楼1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12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12年7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中心东区二楼13签订合同地点凭招标代理机构通知14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5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16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即100万元以内1.05%、100~500万元以0.77%、500~1000万元以0.56%、1000~5000万元以0.3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7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或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出现负偏离的;(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七)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邀请函----------------------------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0第五章:招标书-------------------------------34第六章:合同一般条款-------------------------38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46第八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的委托,对该单位菁英公寓二期家电产品及其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JSHW2012-Y-G-001号2、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菁英公寓二期家电产品及其安装服务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4、项目竣工交付日期: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现场实际需求数量发出书面指令,自收到了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指令后半个月内完成产品供货,一个月内负责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竣工验收。交货及安装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1号菁英公寓项目现场。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6、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5近五年有住宅、酒店式公寓、酒店宾馆等类似场所家电产品的安装业绩(附合同、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6.6投标人在苏州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6.7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6.8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或者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商唯一专项授权书。7、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红色印章并装订成册:(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书;(4)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5)2011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6)单位简介、单位获得的资质证书;8、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9、标书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2年7月15日,发售招标文件为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10、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11、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联 系 人:陈琳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FAX)(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地址:苏州狮山路28号苏州高新广场四楼邮编:215005联系人:张茂松(139*****119)韦一纯(138*****806)联系电话/传真:****-********查看详情12、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开户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开户账号:********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查看详情2676013、现场踏勘及答疑会召开时间:2012年7月16日9:30(现场踏勘结束后即举行答疑会)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1号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菁英公寓项目现场1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7月26日9:0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26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省苏州公证处公证员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15、开标时间:2012年7月26日9:30(北京时间)16、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1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 .gov.cn、《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敬请留意;18、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查看详情********查看详情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2年7月5日 第二章 投标邀请函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的委托,对该单位菁英公寓二期家电产品及其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JSHW2012-Y-G-001号2、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菁英公寓二期家电产品及其安装服务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4、项目竣工交付日期: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现场实际需求数量发出书面指令,自收到了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指令后半个月内完成产品供货,一个月内负责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竣工验收。交货及安装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菁英公寓项目现场5、标书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2年7月15日,发售招标文件为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6、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7、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26日9:30(北京时间)8、开标时间:2012年7月26日9:30(北京时间)9、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中心东区二楼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联 系 人:陈琳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FAX)(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狮山路28号苏州高新广场四楼邮编:215005联系人:张茂松(139*****119)韦一纯(138*****806)联系电话/传真:****-********查看详情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2年7月5日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 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近五年有住宅、酒店式公寓、酒店宾馆等类似场所家电产品的安装业绩(附合同、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3.6投标人在苏州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3.7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3.8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或者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商唯一专项授权书。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三、 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 3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投标人的质疑和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中答疑会召开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投标答疑会10.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0.2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13.1.1投标函; 13.1.2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3.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3.1.4家电产品供应投标报价表、家电产品供应投标单价明细表;13.1.5家电产品供应投标付款要求;13.1.6投标保证金收据及已收确认函复印件(原件开标时请携带备查);13.1.7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13.1.8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它商务标资料。13.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注: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价格 13.2.1技术部分13.2.1.1投标产品技术说明。至少应包括:家电产品的技术参数(参数的提供以经权威认证机构认证为宜)、性能曲线(含满负荷性能及部分负荷性能)、样本、图表等说明、产品环保情况说明、主要材料、结构明细表(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名)、主要材料的质量鉴定证书、加工设备情况(包括用于本次招标货物生产的加工、检测设备仪器)、详细的交货清单等,这些说明应能证明家电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2.1.2现场调试人员配备情况、调试配合情况说明。13.2.1.3根据项目特点,提供本项目技术重点及难点说明、相应对策及解决方案的说明。13.2.1.4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及所投品牌的苏州地区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及维修队伍,提供证明该服务场所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租房合同、品牌生产厂商授权许可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对所有的投标产品的有关售后服务的承诺需经其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商或特约维修部门盖章确认。如家电品牌生产厂商本身提供的保修年限无法满足上述免费维保期的,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额外的保修年限及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投标人需对此作出承诺。)13.2.1.5质保期满后提供的维保服务价格、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投标人必须对此进行响应,否则不具备中标资格,投标人对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及有关维修优惠条款的承诺需经其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商或者特约维修部门的盖章确认。如家电品牌生产厂商本身提供的质保期满后的承诺无法满足投标人的承诺,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13.2.1.6产品的安装方案及项目完成后的验收方案(安装方案包括安装人员的安全保障计划,如相关的投保证明)。13.2.1.7人员培训计划。13.2.1.8项目安装验收后,所投产品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员,此人员必须是所投品牌的特约维修负责人员,今后现场所有此品牌产品若存在使用方面的任何问题,由此人员负责协调维修解决(提供此人员与品牌生产商或者上述13.2.1.4中列明的维修队伍的劳动合同或者相关证明材料)。13.2.1.9投标产品的类似业绩情况的说明。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相关认证、安装资质证书(如果需要提供安装服务)、维修资质证书;节能环保认证、企业及产品的获奖证书、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及生产规模说明等。13.2.1.10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决定是否填写的技术要求偏离表。13.2.1.11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资料。注:投标文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表格不够填写的,投标人可以自制,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自定。13.2.2资格证明文件13.2.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3.2.2.2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3.2.2.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2.2.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3.2.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2.2.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3.2.2.7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3.2.2.8 所有产品的代理商资格证明件,必须提供厂商唯一专项授权书。13.2.2.9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3.2.2.9.1银行资信证明;13.2.2.9.2最近2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 13.2.2.9.3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3.2.2.9.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3.3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向公证处公证员提供如下资料:13.3.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3.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13.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3.4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以上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13.4 投标文件由13.1、13.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3.2.2.1—13.2.2.9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投标文件按上述13.1-13.2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并按要求密封。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家电产品供应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及其备品、备件、辅配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3.2投标人应按《家电产品供应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制作成《家电产品采购单价明细表》注明单价和总价。《家电产品供应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14.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3.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3.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未注明正、副本的将由评委从“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中扣分。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署,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证明。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并换取收据。 16.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交纳:银行本票、汇票、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指定账户,并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1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6.5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6.2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16.6.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6.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6.6.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8.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成册密封;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号,注明“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18.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聘请的现场公证人员。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人文件少于三份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流标。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必须使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20.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0.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0.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相关方面代表参加。21.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1.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3.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由采购人依法负责组建;22.2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22.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2.2.4向招标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3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2.3.5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2.3.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开标后,评委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4.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或其资格条件不能满足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4.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4.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4.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4.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同一标段中部分内容;24.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雷同的;24.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4.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3招标文件提供的产品、材料、工艺、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24.4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24.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24.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投标的澄清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5.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6、废标26.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6.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26.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委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初审合格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7.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7.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7.2.3货物产品出厂验收情况;27.2.4投标人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7.2.5投标人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7.2.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7.2.7参与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信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27.2.7.1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已购买招标文件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若不参加该次投标,必须在该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说明不参加原因。否则记为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不良态度(信誉)一次。27.2.7.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具有(或应当具有)或其在以往投标文件提供过的有关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资质及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的证明材料,而本次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故意提供不完整的,将被记为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不良态度(信誉)一次。27.3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8、中标人的确认28.1评委会根据投标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委会有权评定中标人,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人中标。2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合同授予标准29.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提供资源。29.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组织招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等。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1、合同的签订3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2、履约保证金32.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八、其他事项33、中标服务费33.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中的约定交纳中标服务费。33.2中标人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4、监督和公证34.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4.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格式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公开招标的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注:本《企业法人委托书》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格式2:投标函投标函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全部的设备、材料、附配件及其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劳保、协助对产品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如果我方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9、我方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10、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1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在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12、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 联 系 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方:(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送货、安装周期备注家电产品供货及安装人民币大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注:1、采购方有关配送及安装周期的说明如下,投标单位对此作出响应:采购人根据项目现场实际需求数量发出书面指令,自收到了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指令后半个月内完成产品供货,一个月内负责安装调试完毕以供甲方竣工验收。2、采购方有关安装的说明:本项目属于“总包”项目,为了各公司能合理准确报价,采购方已组织各投标公司进行现场勘察,详细说明了现场各种户型,因此各投标单位通过现场勘查实际测量、计算所需配件(包括空调标配之外现场实际所需的铜管等等)的长度,并以此报价。中标价即为合同总价。 格式4:家电产品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分项表单位:人民币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及品牌原产地(城市)型号与规格数量(台/套)单价总价如属节能产品在节能目录中的页码投标价人民币:合计:投标人:(公章) 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报价说明1.1本表中的产品/部套分项须与投标技术文件分项内容的序号对应。1.2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总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分项价没有列或者列为零的,视为包括在其他分项之中。1.3家电产品供应价格应以人民币报价。 1.4“其它”包括应由投标人承担的税金,物价变动、政策变动等应考虑的风险费用 ,利润以及应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1.5合同价格表中的报价为固定价格,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物价变动、政策变动、汇率变动、投标人漏项或少报等风险因素而调整。家电产品采购单价明细表单位:人民币产品编号、名称或材料产品(材料)价格运杂费保险费现场保管费其它费用供应(综合)单价 投标人:(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日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产品(配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质保期后五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产品(配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备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5: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交货期说明表投标产品清单(品牌、规格、交货期说明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与型号生产厂名数量产地交货时间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6:技术对照表主要技术对照表产品名称招标技术指标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偏离说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签字): 日期: 格式7: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 月 日 2、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情况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11年万元实现利润2011年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鉴于 (单位名称)将于 年月日参加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 (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账户号码为,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年月日,开具本证明日该账户的余额为 元。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银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 年月日格式8:中标通知书回执 中标通知书回执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编号为的中标通知书,特作以下确认:1、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前附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总金额%的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3、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于 年 月日之前向 支付中标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如果我们不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贵公司可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中取得赔偿,并有进一步向我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中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日 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A、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B、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在上述A、B项中进行选择打勾)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注:如对上述内容出现异议,投标单位需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原件。 第五章 招标书受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的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下列产品及其安装、调试等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JSHW2012-Y-G-001号二、标的物清单及技术规格:序号产品名称产品特征及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参考品牌1挂式空调(1P)制冷量(W):≥2660制冷功率(W):≥741制冷电流(A):≤3.5制热量(W):≥3050+800制热功率(W):≥770+800制热电流(A):≤3.6+3.6噪音db(A)(室内/室外): ≤34.5/49循环风量(m3/h):≥560除湿量(X10-3m3/h): ≥0.60KG/H家用空调产品(非工程机)台2358格力、海尔、美的(按首字品牌排序)2挂式空调(大1.5P)制冷量(W):≥3550制冷功率(W):≥990制冷电流(A):≤4.6制热量(W):≥3950+800制热功率(W):≥1130+800制热电流(A):≤5.2+3.6噪音db(A)(室内/室外): ≤36.5/51循环风量(m3/h):≥650除湿量(X10-3m3/h):≥1.11KG/H家用空调产品(非工程机)台356格力、海尔、美的(按首字品牌排序)3挂式空调(2P)制冷量(W):≥5050制冷功率(W):≥1447制冷电流(A):≤6.8制热量(W):≥5750+1100制热功率(W):≥1760+1100制热电流(A):≤8.2+5.0噪音db(A)(室内/室外):≤41/53循环风量(m3/h):≥900除湿量(X10-3m3/h):≥1.55KG/H家用空调产品(非工程机)台558格力、海尔、美的(按首字品牌排序)4柜式空调(2P)制冷量(W):≥5280制冷功率(W):≥1513制冷电流(A):≤7.0制热量(W):≥5810+2100制热功率(W):≥1550+2100制热电流(A):≤7.2+9.5噪音db(A)(室内/室外): ≤38/53循环风量(m3/h):≥1000除湿量(X10-3m3/h): ≥2.47家用空调产品(非工程机)台20格力、海尔、美的(按首字品牌排序)5冰箱总有效容量大于170L,立式 防触电保护类别:I类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额定耗电量:≤0.56 KW.h/24h能效等级:2级或更好噪声:≤38DB冷冻能力:≥3.0KG/24h制冷剂:R600A43G电源软缆方式:Y家用冰箱产品(非工程机)台934--6洗衣机波轮洗衣机额定电压:220V额定洗涤容量:≥5.5KG额定洗涤输入功率:≥340W电流:5A外壳防护等级:IPX4 额定频率:50HZ脱水容量:≥5.5脱水功率:≥340W家用洗衣机产品(非工程机)台934--7电视机≥26寸液晶彩色电视机可视图像对角线最小尺寸(cm):≥66显视频分辨率:≥1366*768整机消耗功率:≤70W执行标准:Q/SCWR003-2009电源输入:50HZ/60HZ220V接收制式(视频):PAL(I/DK/BG)、NTSC M/N接收频道:256个(0-255)支持分量输入、VGA输入、HDM1输入、视频输入、USB输入家用液晶电视产品(非工程机)节能产品清单第十一期内产品台934创维、海信、(按首字品牌排序)备注:(1)本次投标产品只接受国产产品。(2)以上电器的品牌仅为推荐参考品牌,仅供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参考;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质量只要等于或高于推荐品牌型号均可投标。但须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及产品彩页或样本须一并提供。(3)所投标产品中空调、彩电是国家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详见财库【2012】9号文件节能产品清单第十一期)中的品牌型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时需标明所投品牌型号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节能清单可在以下网站上进行查询(http://www.ccgp.gov.cn/zcfg/gjfg/201201/t********查看详情_*******查看详情.shtml)。如空调、彩电投标产品型号不在节能清单中则为无效投标。(4)以上技术参数不允许出现超过3%的负偏差。三、技术要求及说明:1、招标内容:以上表中所列家电的供货、配送及安装。2、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提交的产品样本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安装需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四、质量保证:1、空调整机质保期为≥6年,压缩机至少为≥6年;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微波炉整机质保≥3年。在质保期内应每年提供定期上门保养。2、供方在交货时,应向买方移交产品及有关部件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3、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五、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在物品验收合格后的零配件供应(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的价格等各方面可承诺的优惠条款)。2、投标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8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以内完成采购人提出的维修要求。(具体要求见“合同附件二”)3、提供苏州地区的维修队伍以及项目现场配备所投产品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员,此人员必须是所投品牌的特约维修负责人员,今后现场所有此品牌产品若存在使用方面的任何问题,由此人员负责协调维修解决。4、投标人必须明确作出服务承诺,详细阐述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和范围。六、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应为产品运抵买方施工现场工地并安装调试合格完毕的价格;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既要有总报价,分项报价应包括:主机、辅机、主要部件和配置、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费用,安装和负责调试费用,培训费,包装费、运保费,技术文件费。免费定期保养、保修费用;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4、如产品有选配件,请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明细报价,供买方选择;5、招标文件要求应随机配置的项目及服务,其报价均应计入投标总价。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某项内容计入投标总价,评标时以供货范围偏离对其进行加价;若投标人有漏报或未按要求报价的项目,开标后将要求投标人补报而不能增加投标总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若投标的供货范围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范围,评标时不予核减;七、其他说明:1、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投标人所投产品在市场上要有一定占有率,提供苏州市及周边城市近五年用户名单等。3、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产品有效检测报告、提供产品的合格证、符合环保要求的证明。4、中标后,标的物型号不得改变。在中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各标的物的款式及颜色由采购单位确定。5、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样机进行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检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不符合投标单位承诺,将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改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单位中标。6、按合同定期到货和安装,交货时供方还需向需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每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和维修保养证书等。7、验收标准: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8、中标单位待所有家电产品安装结束后须出具相关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采购单位若需质检部门检验,中标单位应配合,质监部门专家费用及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9、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章 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1.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2.1.5 有关图纸2.1.6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5.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年限。6.包装6.1交货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若为进口产品还需提供英文版本),每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和维修保养证书等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家电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家电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7、现场安装7.1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现场实际需求数量发出书面指令,自收到了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指令后半个月内完成产品供货,一个月内负责安装调试完毕以供竣工验收。7.2在乙方交货时及交货后,甲方提供现场水源、电源接驳点,水源、电源接驳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3乙方负责将家电、配套产品及材料等运输到安装现场,并负责产品送至装修单位指定的场地卸货并搬运到安装现场,乙方应确保装修单位总施工进度。7.4在供应安装的各个环节中,乙方应采用相应备用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现场调度、复核,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7.5在组织生产供应的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供货时,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及装修单位协商解决。7.6每批产品进场同时必须提供本批次有效的合格证、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提供报关单和商检证明。因资料不全,影响验收的,视为违约处理。7.7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和施工配合.7.7.1乙方必须服从装修单位、甲方的整体进度安排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7.7.2做好进场人员的交底工作,进场人员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护好自己的产品,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7.7.3如由于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找到责任单位,保留证据,及时通知甲方一起确认责任范围,由责任方直接赔偿;如无法找到责任方时损失自行承担。7.7.4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产品的整齐合理堆放,在安装验收合格前乙方自行负责产品的保护。7.7.5乙方产品包装、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出场。7.8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质量,确保产品及时、按量供应;承担因质量、进度等原因(若有)而产生的损失赔偿。8.伴随服务8.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8.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8.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8.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8.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8.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9.标的物的交付9.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9.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9.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4交货时间:自收到了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指令后半个月内完成产品供货,一个月内负责安装调试完毕以供甲方竣工验收。9.5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菁英公寓二期现场10.检验和验收10.1 按甲方提供的家电配置图纸及家电配置技术要求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家电产品应与投标时申报的一致,按甲方选定的产品供货。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可更换。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10.2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出厂检验证书后面。10.3乙方交货的标志是标的物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安装完毕并经过招标人验收合格。10.4标的物抵现场后,甲方可委托专业单位对标的物规格、数量、使用性能情况、技术指标等进行初步检验(包括随箱有装箱单、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数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等),检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必需全部更换直到产品合格,且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款的10%作为罚款,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0.5交货需要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包装费、保管费由乙方承担。10.6标的物安装完毕,乙方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乙方应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10.7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10.8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10.9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1.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1.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1.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1.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2.合同价款和支付12.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2.2买卖合同价为固定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运输至交货地点并通过招标人收货验收前供货人应支出的费用、成本以及质量保证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利润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生产成本、仓储费、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维修费、利润、税收等,不因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物价变动、政策变动、汇率变动、投标人漏项或少报等风险因素而调整。12.3 买卖合同的数量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的供应范围以及实测的净尺寸确定。 12.4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2.4.1 合格的销售发票;12.4.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2.5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2.6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3.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3.1乙方为本项目提供之材料必须为优质材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招标要求向制造厂订购以上物品,并须按制造厂的安装要求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若因质量而造成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物品的免费维保期:安装正常、交付使用后,空调整机质保期为≥6年,压缩机为≥6年;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微波炉整机质保≥3年。如家电生产商本身提供的保修年限无法满足上述免费维保期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额外的保修年限及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在质保期内,每年需提供一次免费维护,此后提供终身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13.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3.3质保期间(1)发生的任何物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如无特殊情况应在1小时以内响应到位,维修时间承诺:小修2小时完成,大修8小时内完成。如乙方无法在以上时限内完成相应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寻找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按承诺负责保修任何可能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的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应进行完整的保修、例行检修记录;如果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乙方必须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至最后纠正缺陷,乙方提供的相应保证期将因此从纠正日期起顺延五年。(3)乙方及时提供非产品本身质量引起的其他意外故障的处理。(4)凡产品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产品试运转过程中及免费维保期发现的产品及工程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5)乙方免费负责修理和更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和故障。修好后,乙方将一式两份的报告给甲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需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若维修人员现场检查认定1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则乙方通过另行提供备用机等其他方式先行解决用户的电器使用需求。(6)在质保期期满时,乙方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将对机组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由乙方免费解决并取得甲方的认可。13 .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家电或部件。乙方应同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 修补或更换部分的质量保证期从修补或更换部分检验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13.5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货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6乙方还须保证,在质保期满后五年内以优惠价格供应家电家具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其他配件,列出清单,标明名称、单价和总价,其费用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括在总价中。13.7乙方应在苏州设有常驻维修服务机构,并有常驻维修人员,并有强有力的售后服务支持。13.8乙方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七、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4.甲方违约责任14.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4.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4.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5.乙方违约责任15.1.供货延误15.1.1 供货人应按照在交货时间将家电运至现场,并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技术服务的范围内提供服务。15.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可能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供货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情况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1.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提前通知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5.2不能交货15.2.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八.不可抗力1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6.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6.3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那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货人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九、索赔17.索赔17.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7.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7.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7.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7.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7.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7.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十、履约保证金18.履约保证金18.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8.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8.3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保修内容除外)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退回(无息)。十一、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9.合同的解除19.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9.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9.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9.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9.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9.4 在招标人对供货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货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供货人拖延交货或拖延提供服务,经招标人书面催告后仍不能在催告规定的时间内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2)如果供货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及时履行的;(3)如果招标人认为供货人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损害采购人从自由的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19.5如果供货人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货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9.6如果招标人根据上述第19.4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招标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家电相类似的家电,供货人应对购买类似家电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供货人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二、合同的生效2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十一、争议解决2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2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 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详见《采购清单》。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招标文件;②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中标通知书;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运费、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1)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并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供方申请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15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按合同总价支付95%的货款;(2)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一次性付清。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销售发票。C、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2、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型号、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方及施工监理方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通过。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及招标方;6、甲方验收期限约定为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四、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五、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方提交二份备存。 合同附件一:产品清单单位:人民币名称型号与规格数量(台/套)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合同附件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根据合同向订购的提供安装、检测、维修及保养一条龙服务,并对质量负责。一、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招标要求向制造厂订购以上物品,并须按制造厂的安装要求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乙方为本项目提供之材料必须为优质材料,若因质量而造成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物品的免费维保期:安装正常、交付使用后,空调整机质保期为≥6年,压缩机为≥6年;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微波炉整机质保≥3年。如家电生产商本身提供的保修年限无法满足上述免费维保期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额外的保修年限及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2)质保期间发生的任何物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如无特殊情况应在1小时以内响应到位,维修时间承诺:小修2小时完成,大修8小时内完成。如乙方无法在以上时限内完成相应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寻找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免费维保期:(1)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按承诺负责保修任何可能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的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应进行完整的保修、例行检修记录;如果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乙方必须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至最后纠正缺陷,乙方提供的相应保证期将因此从纠正日期起顺延五年。(2)乙方及时提供非产品本身质量引起的其他意外故障的处理。(3)凡产品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产品试运转过程中及免费维保期发现的产品及工程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4)乙方免费负责修理和更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和故障。修好后,乙方将一式两份的报告给甲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需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若维修人员现场检查认定1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则乙方通过另行提供备用机等其他方式先行解决用户的电器使用需求。(5)在质保期期满时,乙方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将对机组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由乙方免费解决并取得甲方的认可。3、特别保修条款:(1)乙方针对本项目的空调家电产品,需指派专职维修人员,并保证在空调使用高峰期(每年6月-9月)提供驻点(项目现场)服务。该专职维修人员为: ,联系电话:。(乙方承诺此人员为其公司正式员工,具备相关维修资质,有关证明作为合同附件附后)。如专职维修人员发生变更,乙方需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2)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寻找第三方维修等,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货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根据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乙方负责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5、根据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乙方质保期满后五年内优惠提供备品备件、易损件。届时若市场价格有调整,则对比当时市场价及乙方投标承诺的优惠价,甲方可取两者中的低价支付费用。6、质保期满后及非质保期内容维修费参见乙方投标文件,若维修当时甲方通过市场询价有更优惠的价格,乙方应按甲方询价收取相应费用。三、双方一般责任1、甲方的责任、义务1.1提供满足安装的电源、场地等条件(水电使用费由乙方承担)。1.2安排专人协调乙方工作,并负责协商各方工作。1.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项目费用清单及内容转给第三方。1.4遵守合同中规定的付款等约定。1.5对乙方提供的物品进行质量验收。1.6对安全、文明安装进行监督,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直至停工整顿。2、乙方的责任、义务2.1执行合同规定自行完成安装准备工作,编制安装组织设计,明确本项安装负责人,组织好安装机械、材料产品和施工人员的进场,确保安装质量。2.2交货期间调派专人至施工现场负责项目的各项工作。2.3严格按照安装规程和安全法规进行文明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监督。注意搞好与现场其他装璜施工队伍的协调配合。2.4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治安及防火工作,自行承担由于措施和人员责任造成的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产品、质量事故的责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费用。2.5积极配合甲方竣工验收,及时提供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一套。2.6遵守地方政府环保、安全、文明卫生及甲方有关规定,注意协调与周边单位关系。2.7完成安装。2.8积极配合甲方的协调工作。2.9若安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四、验收1、竣工验收:乙方安装竣工后,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并在验收后三天内给予批示,双方验收后,由乙方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和环保卫生部门组织检验检测。五、现场管理1、乙方应自行负责安装现场的安全管理。2、如乙方违反操作规范,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不得拒绝,由此造成延误工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迅速采取复工措施,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3、若由于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由于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处理。4、在安装期间甲、乙双方应指派专人为现场代表,协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问题。甲方现场代表为;乙方现场代表为: 。 第八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产品技术、方案、安装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二、综合评分标准: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45%(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55%(权重)。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一)商务标评定:45分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价格权值为45%)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如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企业生产的,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投标人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则必须提供书面承诺(详见附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提供虚假材料,经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非小型、微型企业,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为中标单位),并由本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二)产品技术质量(最高得分31分): 2.1品牌(6分):2.1.1须达到招标内容表中所列品牌的档次,由评委在1-3分内酌情打分。2.2.2综合考虑后期维修,所投产品品牌均为同一品牌的加分3分;有三个品牌相同的得2分;有两个品牌相同的得1分。2.2参数、技术指标的偏离情况(25分):①空调技术参数7分所投空调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酌情扣分;重要指标若有正偏离,可由评委于1—2分内酌情加分;重要技术参数的偏离不得改变该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负偏离超过3%不得中标。②冰箱技术参数6分所投冰箱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酌情扣分;重要指标若有正偏离,可由评委于1-2分内酌情加分;重要技术参数的偏离不得改变该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负偏离超过3%不得中标。③洗衣机技术参数6分所投洗衣机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酌情扣分;重要指标若有正偏离,可由评委于1-2分内酌情加分;重要技术参数的偏离不得改变该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负偏离超过3%不得中标。④彩电技术参数6分所投彩电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酌情扣分;重要指标若有正偏离,可由评委于1-2分内酌情加分;重要技术参数的偏离不得改变该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负偏离超过3%不得中标。(三)公司评价(最高得分15分):3.1 投标公司综合实力比较(2分)3.2 销售业绩及客户评价比较(9分):提供业绩清单,附合同、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仅提供业绩清单,无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的不得分),原价带至现场备查,若要求核查原价未带,则不得分。①有类似本次采购内容的(包含四项采购品种)住宅、酒店式公寓、酒店宾馆等类似场所单项合同300万元以上家电产品销售、安装业绩,有一份业绩得分2分;②有类似本次采购内容的(包含三项采购品种)住宅、酒店式公寓、酒店宾馆等类似场所单项合同150万元以上家电产品销售、安装业绩,有一份1分;以上不累计计分,最高得分为9分。3.3投标人以往参与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信誉)(2分)近一年内(以本次开标日期为准),每出现过一次不良态度(信誉)的扣1分,扣完为止。3.4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比较(2分)(1)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0.5分)(2)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有内容(0.5分)(3)是否有投标文件目录、编页码(0.5分)(4)是否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0.5分)(四)售中售后服务:(最高得分9分)4.1安装计划:2分,评委按安装组织设计、安装时间计划、验收工作方案等在0—2分内评定。4.2维修服务响应:5分 1)免费质保期及质保期质保内容介绍:最高得分1分。2)质保期满后及质保期间非质保内容维修、保养费用比较:最高得分2分。3) 维修响应和维修完成的时间承诺:最高得分1分。4)维修队伍及保障:最高得分1分。4.3质保期后的维保价格、零配件价格,产品的运营维护成本比较;最高为2分。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关于技术参数及业绩等评审内容,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作出相应的对比供评分评判,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付款方式及交付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标。3、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投标单位将不进入标书综合评审也不得中标。(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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