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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食堂大厅灯箱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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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2/7/10
招标业主淮海工学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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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食堂大厅灯箱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食堂大厅灯箱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
1、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新建食堂大厅灯箱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苍梧校区新建食堂一、二楼售饭窗口上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格
(5)要求工期:2012年8月15日前完成
(6)招标范围:苍梧校区新建食堂一、二楼售饭窗口上方安装灯箱制作安装,灯箱尺寸如下表:

宽度(单位米)
高度(单位米)
厚度(单位米)
数量(个)
1
5.6
1.53
0.2
2
2
7.5
1.53
0.2
2
3
7.9
1.53
0.2
3
4
4.4
1.53
0.2
1
5
3.5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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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

2、投标有效期:10天 。
3、投标保证金:贰仟元。
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7月19 日下午3:00前
地点:淮海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6、开标时间:2012年7月 19 日下午3:00
7、技术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施工承包或装饰装潢三级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者。
(2)施工要求:用40*25*1.2镀锌管做外框、25*25*1.2镀锌管做内框,灯箱背面用国标白色铝塑板,正面外框国标304不锈钢管(1.0mm厚)、表面用0.3mm厚有机板及不褪色室内写真布,灯箱画面内容为校园风光(学校提供),灯箱内置飞利浦T5白色节能灯管,电线用2.5mm铜线并套管等。

(二)总则:
8、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和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施工现场情况:施工用水、电已接通至施工现场,场内外道路畅通。
9、投标费用:
投标人除缴纳100元人民币投标费以外,还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0、现场踏勘
7月 17日上午9:00,联系人:秦老师,电话:****-********查看详情,159*****855
(三)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12、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报价。
1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清单不得缺项、漏项。
14、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1)本工程按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应详细合理。
(2)原拆、挖掘、铲除的材料等,由投标人自行清理并运输至校外。
(3)本工程按综合单价计价。见附表
(四)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书及其附录;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投标人业绩及资质证明材料;
(4)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施工方法及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时为不影响正常教学、办公的进行,确保师生的安全,所采取的施工安排及保证措施等。
16、投标文件正本(壹份)需用不能擦去的黑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两份)可以复印,其正、副本均应加盖红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表明“正本”、“副本”字样。
17、投标保证金: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壹周内予以退还(无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六)开标、评标、定标
19、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中标。
二、技术规范、图纸及技术资料等
(七)技术规范:
20、技术规范:本工程采用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建筑装饰施工技术操作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八)竣工验收
21、工期要求:按期有序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22、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23、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等,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2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经学校审计完成后付至决算价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付清。
25、结算方式:竣工结算的依据为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报价清单,结算时不再调整。
26、说明: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交纳评审费100元/标段,无论中标与否,该费用均不退还。
2012年7月4日
苍梧校区新建食堂灯箱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淮海工学院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淮海工学院校内
经过招标,甲方将本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苍梧校区新建食堂安装工程;
1.2 建设地点:淮海工学院苍梧校区院内。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苍梧校区新建食堂一、二楼售饭窗口上方安装灯箱制作安装,灯箱尺寸见招标文件。灯箱采用40*25*1.2镀锌管做外框、25*25*1.2镀锌管做内框,灯箱背面用国标白色铝塑板,正面外框国标304不锈钢管(1.0mm厚)、表面用0.3mm厚有机板及不褪色室内写真布,灯箱画面内容为校园风光(学校提供),灯箱内置飞利浦T5白色节能灯管,电线用2.5mm铜线并套管等。

第三条、合同价
本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万 仟 佰 拾 圆 整 (¥ 元) 。
第四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除甲方要求的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工程单价,不得另行分包或转包。若增减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按固定单价增减合同总价。乙方未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容,结算时甲方按实扣除。
第五条、材料供应
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所有材料须符合环保要求,同时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6.1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70%的合同款;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确认价95%(凭乙方开具的全额发票);余款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6.2 结算方式: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决算书,对甲方要求的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单价按中标单价结算。
第七条、保修期及保修金支付方法
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时间自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工期要求
8.1 本工程2012年 月 日开工,计划2012年8月15日前竣工。合同工期为30天;
8.2 本工程如遇不可抗力,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时,工期相应顺延;
8.3 施工中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期每天罚合同价的3‰,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第九条、质量要求
9.1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为依据。
9.2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应负责返工到合格为止,返工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甲方责任及义务范围
10.1 甲方有权对乙的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及进度进行管理;
10.2 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机械进场的施工条件;
10.3 甲方确定秦海波同志为现场代表,全面负责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督和协调。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
11.1 必须服从甲方及甲方委任的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内容,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因材料和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11.2 乙方应与其他工程的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不得损坏学校设施和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恢复或赔偿损失,并每发生一起,处以罚款2000元;
11.3 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教学、生活区。材料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随时准备甲方抽检,工完料清,乙方施工时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
11.4 乙方在施工现场,管理好自己的设备和工具,发生被盗和丢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11.5 乙方确定,由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及协调管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上合同条款;
12.2 任何一方因违约引起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其他
13.1 投标文件也是该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当投标文件内容和本合同内容产生不一致时,以该合同内容条款为准。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2 因施工引起的安全责任以及外界矛盾纠纷均由承包工程人自行解决;
1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其他在施工组织设计列明的人员应确保参加工程的实施,列明的机具应保证工程随时调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3.4 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校园楼内在施工期间环境卫生。若有违反,每发生一起,处以罚款2000元;
13.5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13.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内容施工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终止;
13.7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淮海工学院(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518)85895669 联系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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