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丁仓港南路沥青摊铺工程招标公告

丁仓港南路沥青摊铺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 发布时间 2012/7/30
招标业主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丁仓港南路沥青摊铺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编 号:QDSSZ********查看详情101


招 标 人 :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2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代理人
编制人:黄勤学、陆琴 2012年 月 日

负责人:朱和冰 2012年 月 日


代理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人

审阅人(签名): 2012年 月 日


招标人: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公章)
备案单位备案单位: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章)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
11.1工程名称丁仓港南路沥青摊铺工程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丁仓港西侧, 北起中央路,南至人民东路
31.1建设规模丁仓港南路沥青摊铺工程路长约2.1KM,路宽约40~60M
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1.1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61.1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1.1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81.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沥青摊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
1012投标有效期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13.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银行汇票)
1214.1踏勘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
踏勘地点:启东市丁仓港西侧, 北起中央路,南至人民东路
13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1421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网上投标电子标书上传截止时间:2012年 8 月 17 日9 时 30分前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
光盘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8 月 17 日9 时 30分前
提交地点: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开标室
1524开 标开标时间:2012年8 月 17 日9 时 30分
开标地点: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开标室
163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工期履约保证金35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35万元,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 2万元,安全履约保证金 8 万元。)
17招标代理人单位名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
联 系 人:陆琴
电话/传真:****-********查看详情
特别提醒:①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企业,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②已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相一致;③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上述①-③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现貌 。
(2)施工用水、电 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接至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应费用,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场内外道路 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接至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应费用,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其他: / 。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离启东市区70公里范围内必须有沥青拌合设施及场地且具备沥青摊铺设备施工资质。
2.2参加投标的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2.3其他要求:具体详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资格后审审查文件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图纸及其它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网上答疑信箱(jsqdztb@vip.sohu.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3 天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jsqdztb@vip.sohu.com),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中国启东(网址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和“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栏目上公布。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所有经备案后的答疑,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自行进行下载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报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备案后,将在“中国启东网”(网址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和“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栏目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均以在“中国启东网”(网址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和“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网址: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栏目上公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 1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及投标保证金三部分组成。
注:(1)投标文件必须包括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光盘投标文件(用普通光盘刻录未加密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为网上投标电子标书的打印件),三项缺一不可,否则按废标处理,三种格式文件应内容一致,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光盘投标、书面投标,如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2)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放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材料]中上传。
8.1资格后审审查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8.2商务标[格式详见第五章表(一)至(六)]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③投标函;
④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表;
⑤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施工人员表。
8.3投标保证金
8.3.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要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8.3.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投标人应先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信封里,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名称,(并按本须知第19.2款规定提交)。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投标单位名称(非其它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注:①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资格审查材料的企业开户许可证(资格审查材料中须提供,且账号为基本账号)一致。②已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相一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
8.3.3评审结果公布后,未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8.3.4 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信誉保证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8.3.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中标单位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3)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的;
(4)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如投标人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授其投标。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踏勘现场
13.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3.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3.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
14、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5、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方式
15.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风险系数,除设计变更、招标人要求变更外,其他风险在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7、标底编制依据
17.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及相应规范标准。
17.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2007)、《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及其现行的计价文件。
17.3《启东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2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4期)及市场价。
18、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8.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8.2投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并应按本企业定额计价,若无本企业定额,则可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2007)、《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及其有关计价文件规定执行。
18.3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和规定的方式提出。否则,视作为已被投标人认可,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不作调整(除设计变更、招标人要求变更的及招标文件暂定的以外)。
18.4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9.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9.2投标人应将:①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密封在标有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里;②商务标文本(正本、副本)密封在标有商务标的密封袋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标人。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19.3投标人在提交书面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记不良信誉。
19.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9.5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第19.3、19.4款规定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1、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已入库的投标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携项目负责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第二章)。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公布标底。
2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进行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6、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一次:
26.1网上已投标,按规定要求开标到场人员,未准时到场的;
26.2按规定要求开标到场的人员,相关证件不出具的;
26.3网上已投标,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6.4网上已投标,但不到现场进行光盘投标和书面投标的;
26.5网上投标和光盘投标或书面投标的内容不一致的;
26.6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与上传的扫描件不一致的。
以上如有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可以不记不良信誉。
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7.6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
27.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7.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7.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7.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7.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7.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27.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7.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27.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7.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7.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8、评标、定标工作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0、投标文件如果遗漏招标文件指定的清单项目,视为该项目单价已含在其他子目项内,不作调整。
31、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元”。
33、评标结果的公开
33.1 开标后,在公示期内应公布下列内容:
①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②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③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3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七)、授予合同
34、定标后,招标人应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4.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4.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3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递交履约保证金。37、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招标人将宣布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
38、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备案。
39、其他
39.1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报价),依次类推。将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业绩一次。第一中标候选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之间的差额,作为毁标的违约金,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纳,不交纳的取消其在启东市场3年的投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39.2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投标中心备案。中心将对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在网上公布,限制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它工程。
39.3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有异议且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第一中标候选人作废标处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依此类推。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1、评标程序: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2、资格条件评审
所有符合递交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条件评审,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评审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商务标开标
(1)只有通过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开标及评标。
(2)设定招标控制价上限: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上限为玖佰肆拾万壹仟玖佰元整(¥940.19万元)。
(3)确定招标控制价下限: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92%作为招标控制价下限(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上限的作废标处理)。
(4)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上限与招标控制价下限之间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下限的作废标处理)。
4、商务标评标
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有效报价中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次低者为第二中标侯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以此类推。如有效报价中最低投标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了施工合同,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一切责任。
2、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注册建造师证书、荣誉、业绩原件暂留存验证,公示期过后领取。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
承包人(全称): (中标人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丁仓港南路沥青摊铺工程
工程地点:启东市丁仓港西侧, 北起中央路,南至人民东路
工程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沥青摊铺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沥青摊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2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12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且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中标价)
(小写): (中标价) 元。
工程总价最终以审计审定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工程量清单)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并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工程量清单)、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报价单 。
2.2本合同文件中对合同专用条款编号的引用,均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相应条款的删除、补充和修改。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其 他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但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的事项,适用江苏省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的规定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启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暂行)》、《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 。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供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提供图纸叁套 。
4.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进行工程造价、质量、进度的监控、验收;安全、现场管理,详见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 。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工程设计变更所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及工期调整的签认权;2、工程竣工日期的签认权;3、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4、工程质量最终确认权;5、工程计量的确认权、增减工程造价现场签认权;6、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7监理过程中,监理人调换承包人有关人员权利。
5.2 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处理与协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合同的履行,协调外部工作联系事宜,并具有:(1)对施工专业分包人认定权;(2)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以及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权;(3)工程计量认证及工程款的确认权;(4)工程进度监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权;(5)公正协调发承包双方有关争议事项权利;(6)研究处置发承双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权利;(7)落实合同违约奖惩 。
5.3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
7、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现状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现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含在报价中)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现场周围道路畅通,但承包人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的有关规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五天提供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一切开工手续。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作交验记录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二天完成 。
(8)协调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需保护,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承包人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同意后支付 。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与本工程无关人员的干扰,发包人应采取积极态度做好协调、劝解工作,使得工程顺利实施。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 。
9、承包人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5天内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每月5日提供上月已完工程量报表,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等发包人需要的各种报表;以上计划及报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由此发生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施工、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及设施并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负责发包人的安全责任,禁止外单位施工车辆、人员出入工地 。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1、需要办理交通特殊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证;2、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3、施工噪音超出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采取措施。以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交付发包人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交付后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本专用条款第8.1-(8)项办理 。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1、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等每天进行清扫;2、施工现场的污水、泥浆等进行处理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流中;3、施工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要分类、分期有序对方;4、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场外并运至有关部门规定地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并负责把场内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使发包人满意;○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与本工程无关人员的干扰,承包人应采取积极态度做好协调、劝解工作,使得工程顺利实施;○3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中制作、封样、送检、检测等全部工作,试验检测机构由发包人指定,发包人派驻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负责见证取样;○4对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中缺陷,承包人应当履行提醒义务;○5施工现场内所有杂物由承包人负责清除,且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并使发包人满意;○6承包人必须认真参加每周工地例会,并且编写《工程项目施工情况汇报》,于每周例会召开前3天报发包人备案。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提交本工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7天内 。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受本工程第三方人员干扰,使承包人的工期受影响,其工期相应顺延,但费用不予增加。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15.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且必须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施工工序全过程,所有部位均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应当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19、工程试车
19.1 试车费用的承担: / 。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损失与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其余按通用条款20、21、22条规定执行 。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合同 方式确定。
23.1.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施工期间政策性风险和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以及施工现场周围居民干扰或其它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其他风险 ;(2)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和规定的方式提出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可能存在的缺陷;(3)工程实施期间遇到发包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干扰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4)本工程所有材料检验试验费用、措施项目费用;(5)其他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下同)中已明确的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均已包括在本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法:1、(1)调整范围:①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格、暂估费用、暂定工程量;②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以内施工图修改及施工现场签证;③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增加;(2)调整办法:①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格、暂估费用、暂定工程量,根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现场签证按实调整;②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以内施工图修改及施工现场签证、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增加;a、工程量按实结算。b、综合单价:若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有适用的价格,则按投标报价中适用的综合单价计取;若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价格,则根据招标文件中“标底编制依据”等计价文件进行计价,并根据承包人投标时的下浮率作相应下浮后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下浮率=1-(中标价-不可竞争费)÷(标底价-不可竞争费)×100%。
23.1.2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
23.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预留费用、暂定价及暂定费用。2、本工程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规定以外的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签证)。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方式、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 。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其它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5%,余款(扣除质保金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凭审计部门出具《工程结算核定单》一次性付清(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竣工资料经发包人及城建档案馆认定合格后在结付工程款时退还(不计利息)。
26.2以上付款包括三材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27.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无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无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无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无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无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无 。
27.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无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材料设备原则上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是: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要有质保书,并在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检测或试验,并须通知发包人及监理验收其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检验合格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特种材料(工程量清单中暂定价格及费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质量、价格采购前必须经业主及监理认质认价。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28.2材料检验试验由承包人按见证取样等有关规定委托给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试验检测机构由发包人指定)进行检测,所有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投标报价时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并列入措施项目中。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相应条款执行○2凡涉及设计变更的,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造价控制的有关工程量变更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签证手续。逾期不填报者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3现场签证的施工内容完工时,隐蔽工程须在隐蔽前,由承包人及时进行申报,如承包人未及时申请,而事后无法精确计量的工程量,原则上一律不办理计量签证手续,一个月内如果可以采取其他手段补测,按实测数据的80%办理计量签证手续,一个月后原则上一律不办理计量签证手续。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给发包人;3、施工中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承包人应重新组织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关费用;4、竣工图中应标明地下管线的走向、标高。
32.2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 。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实计算),顺延延误的工期。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实计算)。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提前完成不奖,推迟完成,罚没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并且按延期每天1000元加罚。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承包人原因,未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导致实际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并经发包人再三友情催告后仍未见效的或因工期赔偿违约金额超过工期履约保证金额,发包人视为承包人难于完成本工程,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于终止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不奖,达不到罚没全部质量履约保证,并必须负责返工、修理;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经返工、修理后仍不能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不能保证工程正常使用各项功能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未支付工程款将不予支付,并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3)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如因客观原因承包人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则罚金1万元,且必须提前一星期向发包人提出申请;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必须指派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按更换每人1万元处罚。并且,上述人员在施工期内按月出勤率达90%以上,否则按缺勤每人每天500元处罚 。
(4)承包人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监理或发包人指令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5)工程质量及安全实行不定期检查。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质量检查,发现施工质量或安全问题,承包人应及时整改,并且承担违约金。其标准为: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每项次5000~100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一般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每项次1000~30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
(6)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8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竣工资料,经发包人及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退还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如承包人不能满足此要求,则全额罚没其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并且按延期每天500元加罚 。
(9)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则罚没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37、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
(2)或向 启东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
分包施工单位的确定: / 。
38.2 关于本工程转包的约定: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将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须等价赔偿。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第39条执行 。
40、保险
40.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本工程一切保险,第三责任保险均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41、担保
41.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银行履约保函,在签订合同前七天用承包人提供,若施工时间迟于银行保函有效时间,则履约保证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份数: 2份 。
4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6份 。
47、补充条款
(1)承包人投标书及发包人招标文件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有关部门决定临时停水、停电,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有承包人自行承担,且不能延长工期 。
(3)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
(4)发生下列情况,承包人不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
①承包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进度及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各种措施 。
②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沿线道路进行保洁,沿线管网及道路成品设施进行保护。在施工中不能损坏道路路面、路沿石、成品设施、绿化小品等。如若发生损坏,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无偿修复。
(5)承包人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符合启建设[2009]45号文附件的要求,并由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达标化进行监督。各种安全文明措施必须按业主要求规范布置,否则,由业主组织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应从承包人的相应款项中双倍扣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合同中均为暂定费率,竣工结算时根据启建设[2009]45号文规定进行调整。
(6)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地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若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他人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须等价赔偿。
(7)承包人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各项障碍物的拆除、清障、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及外运费用,上述费用均含在合同价中,竣工结算时不调整;
(8)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时临时用地、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排水、施工噪声控制费用、地下管线(给水、排水、燃气、电气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设备)保护和修复等不可预见因素,上述费用均含在合同价中,竣工结算时不调整。
(9)除不可抗力外,不能因资金、群众矛盾等原因而延误工期、群众矛盾协调等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其风险费用。
(10)投标人应充分踏勘现场,必要时请随带测量仪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因素。除设计变更、招标人要求变更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不予签证。在实际施工中如发现投标时图纸误差,则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含在合同价中,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调整。
(11)未说明处均按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执行。
(12)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后到实际开工时间之间的时间差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3)若发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6款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供应商、机械及设备出租人向发包人索要工资、材料款、机械及设备出租费等,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且发包人按合同价的10%向承包人收取罚款。
(14)当本招标文件中承包人的赔偿金额及违约金额累计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时,发包人将在承包人未领取的工程款中抵扣,如有不足,再向承包人追缴。
(15)竣工资料提交的标准:
①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在3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给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如承包人未在3个月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处罚500元人民币。同时发包人有权决定本工程的后续工程款一律不予支付。
②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及时对审计结果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
③结算资料应按审计局有关要求整理;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开竣工报告、招投标文件;工程类别核定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测定表;结算书;竣工图纸;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设计变更资料;施工现场签证资料;承包人需补充的其他资料。
④结算资料具有完整性和合法性。资料不完整的,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否则,发包人不予办理或对该部分资料不予认可。因资料不齐而影响结算审核工作的,其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a)工程结算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b)工程结算书必须装订成册,封面必须盖单位公章,编制人、审核人均应签字并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专用章;(c)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结算时提供原件才予以确认;(d)工程变更单必须编号、归类;(e)工程结算价必须相对正确,如工程造价经本市审计局审计,核减率超过5%,则每超过一个百分点(1%),扣最终施工合同审定价的4‰ [注:核减率 =(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100%]。(f)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及时送审计局审核。
(16)本工程在路基施工完成后,沥青下封层及透层施工前,由发包方、监理方、路基承包方、沥青承包方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F10-2006)及《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共同验收。
(17)承包人确保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优先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所有责任及影响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18)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19)承包人所招用农民工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有效劳动用工合同。
(20)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发生民工上诉、上访情况,先由发包人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垫付费用由发包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 称建设
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
设备安装
内 容工程
造价(元)开工
日期竣工
日期





附件2: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承包人(全称):(中标人名称)
为保证 丁仓港南路沥青摊铺工程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执行 。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承包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质量保修范围的工程内容实行保修。
质量保修内容的保修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约定: 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48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丁仓港南路沥青摊铺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 施工合同价×5%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不计息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
1、《市政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4、《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5、《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7、设计文件中明确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10、其它应执行的市政工程施工、检测、验收有相关规范
二、工程采用计价规范
1、《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
3、《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
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间需注意周边环境,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尽量避免对周围人员特别是学生的影响。
2、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施工期间必须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置交通防护、施工警示标志等设施。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名称)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工程投标文件的内容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本投标书一起提交。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交人民币 (大写)(¥: 元)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按招标人确定的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六)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
(七)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总价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10、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2、暂列金额明细表
13、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4、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15、诚信承诺书


附表1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封-3


附表2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表-01

附表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 中
暂估价
(元)安 全 文 明
施工费(元)规费
(元)

合 计
表-02
附表4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
暂估价
(元)安全文明
施工费(元)规费
(元)

合 计
表-03
附表5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汇 总 内 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
1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1.3

2措施项目—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3其他项目—
3.1暂列金额—
4规费—
5税金—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表-04
附表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 额(元)
综合
单价合价其中:
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表-08

附表7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
编号定额
名称定额
单位数量单 价合 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综合人工工日小计
工日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
单价(元)暂估
合价(元)


其他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按暂估价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 栏及 “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
4、本表仅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

表-09

附表8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 号项 目 名 称计 算 基 础费 率(%)金 额(元)
通用措施项目
1安全文明施工费
1.1基本费
1.2考评费
1.3奖励费
2夜间施工
3冬雨季施工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5临时设施
6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
7赶工措施
8工程按质论价
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
9各专业工程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10
11
12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10

附表9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
通用措施项目
1二次搬运费
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3施工排水
4施工降水
5地上、地下设备、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6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
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
7各专业工程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合 计
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具体组成由投标人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中列出。
2、本表中的“地上、地下设备、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和“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项目可以不进行费用组成分析,直接按金额报价。
3、专业工程中的“模板”和“脚手架”项目,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一般应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则进行费用组价。
表-11


附表10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
措施费用组成明细
定额
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 价合 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综合人工工日小计
工日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
单价(元)暂估
合价(元)



其他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按暂估价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 栏及 “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
4、本表仅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

表-11-1

附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
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
表-12-1
2

合计—
表-12
附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6
7
合 计—
表-12-1


附表13: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
1规费
1.1工程排污费
1.2安全生产监督费
1.3社会保障费
1.4住房公积金
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合 计
表-12-13

附表14:
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
(元)合价
(元)





小计
注:1、此表由投标人填写。
2、此表中不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暂估价格材料。
表-15-2

附表15:
诚信承诺书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单位全称)
(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2.我单位不参与任何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
3.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4.如中标,我单位将委派本公司所属的正式队伍进场施工。
5.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九大类人员及时到位,且全面负责工作。
6.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时进场,且投入正常的生产。
7.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或信誉保证金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额定
功率KW生产
能力MH
备 注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员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员项目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


第六章 资格后审审查文件格式
注:资格后审审查文件提交材料要求
1、统一用A4纸
2、按以下顺序依次装订成册:
(1)封面;
(2)附件2要求提交材料;
(3)资格审查申请书;
(4)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一至四;
(5)其他。


附件1:

(封面) 工程
资格审查申请书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项目名称标段号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文件的复印件:
……
3.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电话:
联系人2: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电话:
联系人2: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电话:
联系人2: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电话:
联系人2: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
6.1得到签署,从而我方受到法律约束。
7.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签名:
姓名:
兹代表(投标人):
申请人主办人盖章
签字日期:

申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 投标人一般情况
1企业名称
2总部地址
3当地代表处地址
4电话联系人
5传真电子邮箱
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主营范围1.
2.
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表2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人名称: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
财 务 年 度营 业 额(单位)备 注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人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
3.所有独立投标人均须填写此表。

附表3
财务状况表
一、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名称:
地址:
电话: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电传: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投标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附表4:
承 诺 书
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
我方参加你方的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其他资料
1、与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若附其他文件,请详列如下:
投标人不应在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被考虑。
注:
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的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页的右上角要清楚注明:表1,第1页;表1,第2页等等。
2.附表的附件应清楚注明:表1, 附件1; 表1, 附件2等等。
3.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按相同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均以 人民币万元 为单位。

附件2: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0或2011年度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之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不少于二个月)① 劳动合同书;
②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企业业绩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9相关证明在离启东市区70公里范围内必须有沥青拌合设施及场地且具备沥青摊铺设备。①沥青拌合设施及沥青摊铺设备购买发票;
②青拌合场地的土地证。
10其它材料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12备注:
(1)上述第7项,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认定范围:
①正在施工的项目;②已中标但尚未施工的项目;③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已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④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的书面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并记不良行为;如系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资格。
(2)上述(1)~(10)如诚信库中没有的,须提供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资格审查不通过。若在公示期间,发现第一中标侯选人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并记不良记录一次,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在启东招投标市场3年的投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4)述(1)~(10)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