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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大道下穿京沪铁路立交地质勘察与测量(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安徽省-滁州市 发布时间 2012/7/30
招标业主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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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大道下穿京沪铁路立交地质勘察与测量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c********查看详情-33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中标后接到业主通知后2日内进场
3、招标项目名称:龙蟠大道下穿京沪铁路立交地质勘察与测量项目(二次)
4、招标范围: 龙蟠大道下穿京沪铁路立交地质勘察与测量,含龙蟠大道(凤阳路至创业路)
5、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龙蟠大道下穿京沪铁路
7、勘察与测量价格:
地质勘察最高限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55%收取,测量最高限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50%收取,地质勘察和测量的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为地质勘察和测量的合计费率,合计费率为地质勘察报价费率和测量报价费率之和的平均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价中包含勘察与测量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及国家对投标人所收取的其他各项税费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不再做任何调整。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及成果要求:勘察与测量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设计需要。并提供正式报告8份,电子版1份,及相关验收、参数提取等配合服务及时、到位。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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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须加盖法人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投标函;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密封带上应标注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2、3、4、5、6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10、定标:评标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推荐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合计费率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报价合计费率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标候选人名次。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个工作日)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1500元。
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必须在2012 年 8 月 6日 15 时 30 分前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未缴纳该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付款方式:提交正式勘察与测量报告书30日内支付完毕。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2年 7月 31 日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2年 8 月 6 日 15时 30 分,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四开标大厅),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现场踏勘如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2年 8 月2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查看详情@163.com">JCZB*******查看详情@163.com(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2年 8 月 3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4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2年 8 月 6 日 15 时 30 分,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四开标大厅)
5中标通知书发放中标公示3日后发放
6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中标后图纸由业主提供。
7招标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徐玲:****-*******查看详情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许勇、王菁 *******查看详情 152*****089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本项目我方愿以投标总报价为地质勘察和测量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合计费率的 %收取【其中地质勘察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 %收取;测量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 %收取】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勘查与测量,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书后 日内开始本工程的勘察与测量,并在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勘查与测量,勘察与测量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提供正式报告及相关验收、参数提取等后方可退还。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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