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受南雄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拟对南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修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NX2012XJ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修改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局部调整修改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6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三)新一轮土地规划实施后,具有独立完成5个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工作实践经验;
(四)须为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带以下资料各两份: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7日下午15时整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送至现场或邮寄。
(一)采购代理机构: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联系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编:512400 邮箱:nxzfcgzx@163.com
(二)采购人: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南雄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