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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金山龙谷地块廉租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安居项目工程二期9#、10#、13#、15#、18#、21#、23#、25#楼)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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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发布时间 2012/8/31
招标代理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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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县2012年金山龙谷地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安居项目工程二期9#、10#、13#、15#、18#、21#、23#、25#楼)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桂县2012年金山龙谷地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市发改投资字【2012】8号文和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临城规【2012】383号文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资金、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桂县2012年金山龙谷地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安居项目工程二期9#、10#、13#、15#、18#、21#、23#、25#楼)
2.2 建设地点:临桂县金山龙谷旁,临桂县公安局拘留所西侧,原县种畜场北侧;
2.3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共8栋,包括廉租房9#、10#、13#、15#、18#、21#、23#、25#楼,总建筑面积约10687.08平方米,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区属(通过在桂林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年度备案)和桂林市的施工企业在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质登记备案后可直接报名。其它通过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年度备案的施工企业需在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本工程单项登记备案后方能报名。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gljyzx.com/index.asp下载。
3.5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专职投标员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等复印件;
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③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专职投标员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的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本人职称证,拟派项目经理还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考核B证及年检记录复印件。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④拟派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员配备必须按照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规定。
备注:以上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亲自持原件到现场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交原件核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所有投标报名单位均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31 日至 2012 年 9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桂县住建局一楼)报名。
报名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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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凡报名合格者,请于自接到通知(电话或书面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中山中路3号维也纳酒店4-6)持专职投标员证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逾期不售。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资料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5 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市招标站市招字[2009]08号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确定时间为准,地点为: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临桂县金穗路2号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中山中路3号维也纳酒店4-6
邮 编: 541002
联 系 人: 马工
电话(传真): ****-*******查看详情

招标管理机构: 临桂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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