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集宁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霸王河东侧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道工程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霸王河东侧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道工程。
2、批准文件编号:集财购准〔2012〕66号
3、采购文件编号:JZC2012-G019
(二)工程内容及分标情况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霸王河东侧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道工程,一标:纵一路中水回用管道1522米;二标:泉玉林路中水回用管道1300米;三标:泉玉林路、民建大街中水回用管道1200米。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和图纸。
二、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时,报告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提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审验投标企业的资质原件时间、地点
2012年9月13日上午10:00在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208室,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与公证处公证人员共同审验投标企业资质原件,发放资质审验合格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企业可在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四、答疑时间、地点
2012年9月13日上午10:00时在集宁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2年9月21日上午9:40时前由专人送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财政局采购中心,逾期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2012年9月21日上午10:00时在集宁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47号;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王巍彬
联系电话及传真:****-*******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聂雪松
联系电话:13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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