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开发区柘塘集镇及乌山集镇治乱整破工程溧水县开发区乌山集镇治乱整破工程二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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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 |
标段编号: ALS130014-02SG |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溧水县开发区柘塘集镇及乌山集镇治乱整破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函[2013]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1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1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溧水县开发区乌山集镇治乱整破工程二标段 |
2、工程地点:柘塘集镇及乌山集镇 |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368.47万元 |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开发区乌山集镇道路改造 |
10、工程规模:长度:14000 m;宽度:6 m。 |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 |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方法: |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2月7日至 2013年2月19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在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溧水县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受理报名。 |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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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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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后审的审查: |
由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具备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外地企业报名前需到溧水县建管站办理注册登记,并已领取备案登记表);项目负责人:小型项目管理师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原件、企业拟报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2年7月-2012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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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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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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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场购买,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为5个工作日。前4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请联系招标人,最后1个工作日在溧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现场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本工程发包价:338.9934万元(即合同价)在公告中发布。参与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对工程风险自行承担、承诺施工完成后本建筑达到图纸要求和招标文件所列其他要求且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范围内;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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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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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团山西路8号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北京西路12号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查看详情 |
招标人联系人:宗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宏军 |
招标人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414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