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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决算 部门 保障

所属地区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发布时间 2020/10/23 关键词决算部门保障   近期更新14031项目点击关注“决算,部门,保障”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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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华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医疗保障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6.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依据上级授权,指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1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做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做好医疗保障保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

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是: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建设;规范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做好城乡居民的医疗救助工作;努力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下设医疗保险管理局(二级单位)。截止2019年12月,我单位人员编制共有1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我单位实有人数17人,在职17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4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357.69万元,其他收入(存量资金)转入7万元,实际收入364.69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6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及机关日常运行费用;项目支出27.74万元,主要实施医疗保障政策及保障医疗保险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基本支出335.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及机关日常运行费用;项目支出27.74万元,主要实施医疗保障政策及保障医疗保险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医疗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9%;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南华县医疗保障局完成系统网络建设,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5%。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津贴、支付职工工伤保险以及日常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1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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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房保障支出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华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业务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华县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南华县医疗保障局日常公用支出以及发放车改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华县医疗保障局无固定资产,借用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屋办公,设备购置固定资产5.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单位:万元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栏次12345678合计15.15.15.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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