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磐安县黄檀林场石仓乢尖林木出售

磐安县黄檀林场石仓乢尖林木出售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 发布时间 2014/10/30
招标业主磐安县黄檀林场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招 标 公 告

编号:PA2010―161号

磐安县黄檀林场石仓乢尖林木出售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磐安县黄檀林场石仓乢尖林木出售,采伐量约953立方,具体四至以林业部门设计为准(详见设计图纸)。磐安县黄檀林场石仓乢尖林木所有权属黄檀林场和仁川镇下石岗村双方共有,招标人为磐安县黄檀林场。

二、承包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三、招标方法:本次投标设标底价为65万元,以报价最高者中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缴款单报名,不得委托报名;投标保证金缴款单填写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报名时交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元),须在报名前以现金方式存入指定帐户,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磐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恒业社

户 名:磐安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03527

3、未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不能参加投标。

4、承包款支付时间: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款,在中标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付清全部承包款,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其投标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林木采伐须按林业部门审批的时间内完成。

六、招标人不组织林木承包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或忽略对林木承包缺少必要的了解而导致中标发生风险,概由投标人负责,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七、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地点: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安文中街2号5楼)报名。

联系电话: 137*****752 138*****377 684752 662377

磐安县黄檀林场

磐安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2010年11月22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