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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峰乡政府岭后林场林木承包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 发布时间 2014/10/30
招标业主盘峰乡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磐安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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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编号:PA2010――019

盘峰乡政府岭后林场林木承包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岭后林场承包面积约483亩,具体四至以林业部门设计为准(详见设计图纸),本次林木承包实行一次招标,分期分批采伐,采伐量以林业部门批准的指标为准。承包期限为5年。

二、承包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三、招标方法:本次投标设标底价为120万元,以报价最高者中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缴款单报名,不得委托报名;投标保证金缴款单填写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报名时交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须在报名前以现金方式存入指定帐户,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磐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恒业社

户 名:磐安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帐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03527

3、未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者,不能参加投标。

4、承包款支付时间:中标者投标押金转为中标款,在中标后五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付清全部承包款,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全部投标押金。未中标者其押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林木采伐须按林业部门的规定进行报批,采伐指标由中标人负责审批, 乡政府协助。

六、招标人不组织林木承包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或忽略对林木承包缺少必要的了解而导致中标发生风险,概由投标人负责,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七、报名时间:2010年4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地点: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安文中街2号5楼)报名。

八、投标时间、地点:2010年4月12日下午2:30在县招投标中心投标,投标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联系电话: 139*****072 657072 668778

磐安县盘峰乡人民政府

磐安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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