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冀屯镇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辉县市冀屯镇人民政府委托,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下对本项目勘察及设计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辉交采2013DZB011号
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4.09亩,总建筑面积120960㎡,2000套公租房建安工程及土石方、场区道路绿化、电力、消防、环保、照明、给排水等其他配套设施。其中,B区占地33.13亩,704套公租房,8栋小高层住宅楼(地上1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43200㎡);C区占地面积33.28亩,640套公租房,7栋小高层住宅楼(地上1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38400㎡);D区占地面积37.68亩,656套公租房,8栋小高层住宅楼(其中6栋地上11层,2栋地上9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39360㎡)。
3、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4、工期要求:勘察10日历天;设计1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勘察标:辉县市冀屯镇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
设计标:辉县市冀屯镇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勘察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4、由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
5、外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持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设计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4、由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
5、外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持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3 年5月13日至 2013 年5月17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时
2、报名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①法人委托授权书;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证;⑥无行贿犯罪证明;⑦外省企业提供进豫备案证明。
4、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6月6日上午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县市冀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史来臻
电话:139*****277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务内环和商务西二街交叉口8号楼伟业财智8楼C户
联系人:薛琰辉
电话(传真):****-********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