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供电公司小型基建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
招标代码:********查看详情070232 建筑工程|1.招标条件
锦州供电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2.2计划工期:2013年6月15日至2013年10月30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5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锦州义县供电分公司头道河供电所新建工程,建筑面积为858.96平方米;
二标段:锦州黑山太和供电所新建工程,建筑面积为857.31平方米;
三标段:锦州黑山四家子供电所新建工程,建筑面积为857.31平方米。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 (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每天8:00 时至 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进行网上报名、项目经理IC卡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标段,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七天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6月3日9时,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第B区20-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邮 编:121000
联系人: 佟伟静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邮 箱:lnkllnkl@126.com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高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