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批自营厅终端销售引商入店公开比选项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就鱼峰西江营业厅等5个营业厅(3个标包)开展第二批自营渠道终端销售引商入店供应商公开比选项目进行评选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3年第二批自营厅终端销售引商入店公开比选项目
合作项目内容及要求:
我公司就鱼峰西江营业厅等5个营业厅的自营厅终端销售引商入店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次比选将集中比选数家实力较强、经营能力突出的合作伙伴经营参与我公司营业厅终端销售运营,入驻合作商承诺TD智能终端销量,承担终端进销存、资金物流、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我公司按现行渠道终端酬金标准支付销售酬金。欢迎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评选应答。
项目概要如下:
(一)“自营厅终端销售引商入店”的合作方式
1.要求入驻合作商必须按月承诺销量,承担自营厅所有的终端进销存、资金物流、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我公司则给予支付销售酬金、投入宣传资源等政策。
2.协议签署有效时限:签订协议签署有效时限从进驻当日起一年一签,我公司按照入驻合作商承诺销量每双月对其进行考核,当中标合作商内场销量连续2个月(一个考核周期)未达到承诺销售量时将终止合作,由备选合作商接替进入厅店运营;如在履行过程中,公司对该卖场作出新的规划即按公司最新文件或规划执行为准;或下次重新比选结果公布之日起终止合作合同。
(二)“自营厅终端销售引商入店”的管理要求
1、资质认证要求
(1)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有公章、可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的企业及个人。
(2)运营时间:从事手机销售(综合性卖场、经营通信及熟悉移动通信的相关行业)时间超过1年。
(3)经营范围:合作商经营范围在我方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并符合我公司关于手机销售代理商的相关规定要求。
(4)熟悉当地手机销售市场,对手机销售业务有良好的认知。
(5)拥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偷漏税等违规经营记录,要求有税务年检证明。
(6)申请人应自主经营,不得再将项目委托和转包给其他公司,谢绝中介机构申请报名。
2、承诺销量要求
(1)中标合作商需承诺终端销量,我公司按照承诺销量进行严格考核,承诺销量为内场承诺销量(入驻厅内场TD智能终端销量);若由于进驻营业厅装修、搬迁以及受政府规划因素影响的,将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中标合作商该时间段的考核量。
(2)内场承诺销量优选:我公司根据厅店人流量和终端销售成功率测算出较为合理的内场标底带宽销量范围,若内场承诺销量超出合理带宽销量范围,自动丧失评选资格,在满足带宽销量范围条件的基础上,优选内场承诺销量最高的合作商。
(3)当中标合作商内场销量连续2个月(一个考核周期)未达到承诺销售量时将终止合作,由备选合作商接替进入厅店运营。
3、终端资源投入要求
(1)中标合作商需承诺每月终端资源投入,我公司按照承诺终端资源投入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原则上中标合作商每月必须提供至少1款促销机型及配套资源配合我公司开展全城主题终端销售活动,拉动整体终端销售。
(2)中标合作商终端资源投入具体要求:
所有区域累计中标的标包数量为1个:其每月提供的特价机型占社会渠道终端销售占比需达到5%;
所有区域累计中标的标包数量为2-3个:其每月提供的特价机型占社会渠道终端销售占比需达到6%。
注:特价机型销售量指在整个柳州范围内由合作商供应并在当月完成销售或合作商自行销售的该款指定特价机型的销售量。
4、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合作商必须按标包类型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人员,作为对接中标厅内终端销售导购和业务服务咨询。专职人员受移动方现场管理和考核,人员薪酬和保险由移动方制定标准,全额由中标合作商进行支付。
(2)中标合作商必须按销售规范要求并根据入驻厅分配点位的实际终端销售柜台数量配置派驻销售人员数量,终端销售能力确定各厅销售人员配备标准,并且派驻销售人员素质必须达到相关要求。
(3)中标合作商销售人员着装、用语、行为等方面应遵循相关规范标准,着装必须按我公司要求进行配置。
(4)中标合作商销售人员必须遵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引商入店(手机卖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营业厅管理及服务规范并服从入驻营业厅管理,严禁出现迟到早退、“六禁止”(严禁营业厅内所有工作人员在营业场所内吃东西、吸烟、躺卧、玩电脑/手机游戏、闲聊嬉戏打闹和客户激烈争吵等)等严重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退回中标合作商处。
5、免结部分终端酬金要求
中标合作商必须按标包类型承诺每月免结部分终端结算酬金,原则上市区标包每月至少免结45台裸机基础酬金,裸机基础酬金标准按现行终端销售代办酬金标准执行;其中该部分免结终端酬金在中标合作商当月结算终端酬金中优先扣减,若当月结算酬金不满足扣减额度需从其当月结算其他代办酬金或保证押金中扣减,确保满足当月应免结终端酬金额度。
6、缴纳保证金要求:
中标合作商需要向我公司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合作商缴费保证金额度标准为系统保证押金需达到5万元/区域。(本次比选涉及的区域共分鱼峰、城中两个分公司)。
7、实物管理要求
(1)日常业务运营涉及的固定资产(营业及办公设备、家私和相关电子设备)由合作商负责保管和维护,若损坏需挨原价进行赔偿。
(2)日常电子设备易耗品(例如防盗摘机座贴胶、充电线等)由合作商自行购买进行使用。
8、产品要求:
(1)合作零售商引入TD智能手机展陈原则上不低于20款,每个柜台的真机占比应达100%。
(2)允许销售合约机和裸机,但不得销售其他运营商终端产品,不得销售三码、五码机,一经发现,我公司有权终止合作。
(3)必须参与银行购机及3G无线上网产品(Mi-Fi)销售。
9、财务管理要求
专柜营收款的缴纳由合作商负责,严格实施日清日结,我公司加强稽核。
10、销售、体验管理要求
所有中标合作商应无条件服从中国移动统一促销活动、服务要求、宣传安排等等。
中标合作商人员服务质量应达到自有营业人员的基本服务标准。合作方人员应客观、准确地受理客户有关产品功能、资费方案、促销政策的咨询,不得夸大宣传或刻意忽略关键信息,不得出现与客户产生纠纷处理不当,导致重大投诉的现象。
11、 “终端销售引商入店”的酬金结算体系
(1)我方按月对合作商当月发展TD智能手机销量进行考核,并依据合作商TD智能手机销量与终端酬金以及保证金进行挂钩,其他具体考核条件如下:
合作商当月实际TD智能机销量达到及超过承诺销量时,按标准结算总体终端酬金;
合作商当月实际销量为承诺销量的80-100%的,结算总体终端酬金的90%;
合作商当月实际销量为承诺销量的60-80%的,结算总体终端酬金的50%;
合作商当月实际销量低于承诺销量60%的,不给予酬金,同时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有权提出终止合作,由备选合作方接替(或重新比选)。
(2)合作商的销售人员存在强开业务、虚假销售、倒卖终端或促销品、违规套利、泄露客户信息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违规行为,在将违规人员退回合作方、追究个人经济与法律责任的同时,应依据合作协议追究合作商责任并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合作。
(3)当合作商在引商入店经营场所内销售同业者合约计划捆绑的终端、三码、五码机、窜货机的,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保证金给予一定地扣罚,情节严重者将扣除全部的保证金并终止合作,由备选合作商接替或重新开展评选。
(4)当合作商在入驻营业厅内在未经我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恶意降价销售扰乱市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保证金给予一定地扣罚,情节严重者将扣除30%保证金。
(5)当合作商在入驻营业厅内不服从我公司现场管理及服务管理要求的,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保证金给予一定地扣罚,情节严重者将扣除50%保证金。
(6)当合作商存在恶意虚假销售、故意合约与机型分离销售的行为、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客户投诉等,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保证金给予一定地扣罚,情节严重者将扣除50%保证金并终止合作,由备选合作商接替或重新开展评选。
合作商需在保证金被扣罚当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如数补齐被扣罚保证金额度,如逾期未补齐的,我公司有权提出终止与合作商的合作,由备选合作商接替(或重新评选).
12、终端资源投入的考核体系
进驻的合作商家若未达到促销机型占社会渠道终端销售占比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分档次进行处罚:
完成100%以上不扣罚;完成90%-100%,扣罚50台TD制式终端裸机基础酬金;
完成80%-90%,扣罚100台TD制式终端裸机基础酬金;
完成70%-80%,扣罚150台TD制式终端裸机基础酬金;
完成60%-70%,扣罚200台TD制式终端裸机基础酬金;
完成60%以下,扣罚300台TD制式终端裸机基础酬金。
13、“终端销售引商入店”的酬金标准
终端销售酬金按我公司现行终端销售代办酬金标准执行。如遇我公司代办酬金变更,则按我公司重新修订的标准执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合作商,中标合作商对此予以无条件接受。
(三)第二批“终端销售引商入店”共计3个标包,详见下表:
分公司
点位性质
标包名称
包含点位
鱼峰
市区
标包1
鱼峰厅3区
富丽嘉园1区
市区
标包2
西江厅3区
富丽嘉园2区
城中
市区
标包1
柳北厅3区
北站
四、采购范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5个营业厅的“终端销售引商入店”项目,分为3个标包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现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合作商参与评选。请具有相关资质及终端营销能力的合作商提供相关标的物分别申请比选,每位合作商原则上可参与每个标包的竞标,但以区域为单位代理商中标的标包数量不超过1个(中标的标包数量含第一批评选的中标标包,既第一批评选已中标且仍在场内经营的合作商不能再获得其中标标包归属区域的第二批评选的标包中标资格)。最终按照综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名,每个标包选取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合作商作为中标合作商;选取综合评分排名第二和第三位的合作商作为备选合作商,在原中标合作商不能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依据综合评分排名次序自动增补为中标合作商。
五、获取比选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领取人为非企业法人需持企业法人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8月2日至8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到标包归属区域分公司领取评选文件,并由分公司对本次比选进行现场解读。
六、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到柳州市潭中东路28号(移动办公大楼)(请在比选记录表上做好比选申请人的登记)。
2、书面材料应加盖法人或授权代表印章;书面材料应装订并包装密封,在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公章指有效的单位公章)。封面需要写明参与的项目、标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在比选人处公开进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所有与本次比选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比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28号(移动办公大楼)
联系人:陈宗铸
电子邮件:138*****121@139.com">138*****121@139.com
八、比选人投诉联系方式:
招投标管理部门: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柳州分公司采购供应服务中心
纪检监察部门: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柳州分公司党群工作部
邮编:545005
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28号(移动办公大楼)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2013年07月31日
第二批引商入店标书正文-广西.docx
第二批“引商入店”评选评分标准-广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