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龙塘乡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2】4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龙塘乡污水处理厂工程
2.2建设地点:龙塘乡场镇
2.3 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为200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附属设施,采用人工湿地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格栅及调节泵池、水解酸化池、人工湿地池、接触消毒池、污泥干化池、砂滤池及配水池、综合用房、总图);管网工程及附属设施(包括PE管DN100、HDPE管DN400、混凝土砌块检查井),铺设管网约1538米;厂外工程(包括场外供电线路、场外供水);项目总投资约367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包括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土建工程及本工程设计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6 是否允许分包: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以来具有类似污水处理厂的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 2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3年 9 月 25 日 9 时00 分至 2013 年 9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5.2 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招标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彭水县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B2幢12-6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人: 袁老师
电 话: 139*****986 电 话: ***-********查看详情
传 真: ***-********查看详情 传 真: ***-********查看详情
201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