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温泉大道、莲城路人行道、莲城路至环卫站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温泉大道、莲城路人行道、莲城路至环卫站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 发布时间 2013/9/12
招标代理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州县温泉大道、莲城路人行道、莲城路至环卫站人行道改造工程经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资[2013]27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招标人为象州县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象州县温泉大道、莲城路人行道、莲城路至环卫站人行道改造工程
(2)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A标:象州县温泉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296.5万元;
B标:象州县莲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135.2万元;
C标:象州县莲城路至环卫站人行道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359.26万元
(3)建设地点:
A标:象州县温泉大道;
B标:象州县莲城路;
C标:象州县莲城路至环卫站
(4)招标范围:
A标:象州县温泉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B标:象州县莲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C标:象州县莲城路至环卫站人行道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5)要求工期:A标:60日历日;B标:55日历日;C标:65日历日。
(6)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9月12日起至2013年9月1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经理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的岗位证;(5)项目经理和五大员2012年6月份-2013年6月份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经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7)象州县住建局建管股单项备案资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核验。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提供电子版本,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3年10月9日上午9:00 至9:30 ,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上午 9:30 ,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工 联系人:林敏
电话:********查看详情789 电话: ****-*******查看详情



2013年9月12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