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拟对昭平镇裕礼村小学校园广播设备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昭平县昭平镇裕礼村小学校园广播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PC2013货字 162号
二、报价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采购要求:
1、验收要求:按本次采购规格及要求进行验收。
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所有产品及服务按国家“三包”实行。质保期至少一年,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故障申告后必须及时处理。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交货地点:昭平县昭平镇裕礼村小学。
4、货物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报价要求:
1、各报价人须就《货物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货物、售后服务费用、仓储费、税费、装卸费、运费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报价文件:报价人应制作报价文件一份,密封完好,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昭平县西宁中路45号2F(县电信局营业厅对面)”。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①报价表;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报价单位售后服务承诺书;④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投标产品彩页、说明书等能反映投标产品真实、完整参数的资料(如有请提供);⑥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文件必须于2013年10月17日上午10:00时整前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至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昭平县西宁中路45号2F),逾期不受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报价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经询价小组评定以满足采购要求且不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最低者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供应商需一次缴纳成交总金额的1.5%作为成交服务费。
八、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昭平县西宁中路45号2F(县电信局营业厅对面) 邮 编:546800
联系人:李世斌 办公电话:****-*******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九、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采购单位:昭平县昭平镇裕礼村小学 代理机构: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