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王集镇张庄寨等9村高标准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 标 人:曹县国土资源局
二、招标概况:
本项目经菏国土资发[2013]103号文、菏财综[2013]22号文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我公司对曹县王集镇张庄寨等9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分为七个标段。本项目区位于曹县王集镇,北至曹北河,西至杨店村界,南至四季河网,东至德商高速。涉及白楼村、杜庄、郭庄、季集、徐楼、杨店、张庄寨、袁白庄、丁庄等9个行政村。项目区内基本农田面积842.97公顷,项目性质为全面整治。
三、标段划分:
1标段:机井工程;
2标段:清淤沟、桥、涵工程;
3标段:维修4M宽水泥路工程;
4标段:新修4M宽水泥路工程;
5标段:潜水泵购置;
6标段:发电机组购置;
7标段:监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七、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①1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甲级或壹级凿井资质;
②2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3-4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5-6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的生产商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⑤7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4标段)应具有同类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4、潜在投标人根据资格类别只可投报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不得投报曹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设备采购及监理除外。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010年1月1日至今因工程质量问题被曹县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查处处理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八、投标申请人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壹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1标段应提供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专业职称证书及身份证)。水泵及发电机组生产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监理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司法局五楼)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同上。
招标人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136*****008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发布。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