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0老沈线北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10老沈线北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2]19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2]107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2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旧路病害处理、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2.4 标段划分:施工标共分为1个合同段,编号为:S210-1合同段;施工监理标共分为1个合同段,编号为:S210-J合同段。具体情况详下表: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表
标段划分 | 起迄桩号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资质要求 | 监理资质 要求 | 所辖行政区 | |
施工 | 监理 | ||||||
S210-1 | S210-J | K74+624-- K106+881 | 9.257 | 旧路病害处理、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乙资质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鹿邑县 境内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
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乙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监理招标
要求申请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施工标采用合格制,监理标采用强制性条件审查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3年 10月21日至2013年 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和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二代身份证,施工标还需携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2套),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汉阳路大闸北600米路东)现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11月5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3年11月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汉阳路大闸北600米路东)。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资审保证金,施工标资审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施工监理标资审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鹿邑县北环路东段103号 地 址:郑州市瑞达路科学大道交叉口
创达大厦二楼
联 系人:吕鹏飞 联 系 人:姚艳
电 话:0394—*******查看详情 电 话:182*****761
邮 箱:MINI9872@163.com 邮 箱:GONGLUZBDL20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