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定点采购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受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定点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NZC2013-C10-2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满足各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根据呼和浩特地区物业服务的实际状况,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选定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物业服务定点企业,供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择使用。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请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企业规模、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自行选择投标。
本次确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定点有效期为2014年1月 1日至2014年12 月 31日。
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国内法人;
(二)具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稳定的服务队伍;
(三)在呼和浩特市注册,经营业绩良好,信誉较高的企业;
(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两种方式报名:
(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nmgzfcg.gov.cn/),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17:00时,通过“网上报名专栏”注册报名。网上报名后,请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有效。
(二)竞标企业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后(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zfcg.gov.cn/右侧下载)与其它报名材料一起,于报名截止的最后一个工作日10:00—12:00时,15:00—17:00时递交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填写完整的《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2.竞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竞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4.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所有报名文件均需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效。网上报名需提供所有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本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会同采购人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果见预审合格公告,请报名供应商随时关注采购中心网站。经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标书下载”栏目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韩金凤
联系电话:(0471)*******查看详情
传 真:(0471)*******查看详情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424室
邮政编码:010055
采 购 人: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