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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清路道路新建工程BT(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 发布时间 2013/10/21
招标业主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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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南清路道路新建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信息内容:
  
招标编号:YDSJYGG[********查看详情]

  1、宜都市南清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经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都发改【2013】295号文)批准建设,经宜都市人民政府同意,建设资金来源采用BT模式(都财采计【2013】1220号文)。

  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招标人拟采用BT方式(建设-移交方式)实施宜都市南清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负责本次招标活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投资人)。

  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起点长江大道,终点至洪湖排洪沟,全长1.28km,新建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花岗岩侧石,安装路灯及电缆,混凝土箱涵、雨污排水管道、给水管道及井类设施、行道树及绿化带等。

  3、招标范围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本次招标范围(即中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投(融)资、施工建设管理(按招标人确定的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市政项目及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保修期内设施维护。

  备注: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方案审批、确定中介机构(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审计等)等,并会同相关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4、项目建设模式

  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由中标投资人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宜都)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该项目管理机构代表投资人对项目进行资金筹措、项目建设管理,并在本项目投资建设移交与回购协议规定的建设期满后,将合格工程及其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投资协议约定及时筹集资金进行回购。

  5、建设工期

  投资协议书签定后360日历天(不含征地拆迁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后审方式)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本金在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投资公司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施工承包资质,可由其作为联合体主办方与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方)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名)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含联合体主办方)财务状况、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投资人拟投入的项目资金总额应不少于4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1200万元,须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天内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原件,其余资金要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中长期贷款意向书(提供原件);

  (3)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提供原件);

  (4)联合体成员方(或具备施工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除具备上述第(1)条资质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②须提供宜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提供原件)。

  (5)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户须与其基本帐户开户信息一致,并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要求;

  (6)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按鄂检会【2010】5号文规定,投标报名截止后,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缴纳、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请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备案证书、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时不提供)、报名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二楼)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9、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投资协议》,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10、项目回购时间和比例为:

  ①项目投资协议签订满一年后10日内返还投资方支付的前期费用(明细见招标文件)和相应银行贷款利息及投资收益、综合管理费用等;

  ②项目拆迁资金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拨付到甲方指定账户之日后满一年返还(含相应银行贷款利息及投资收益、综合管理费用等)。

  ③第一次(乙方完成项目建设经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后第二日始计算满一年)支付扣除上述第①、②项费用后的项目总投资30%的回购款(含相应银行贷款利息及投资收益、综合管理费用等),第二次(乙方完成项目建设经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后第二日始计算满二年)支付扣除上述第①、②项费用后的项目总投资30%的回购款,第三次(乙方完成项目建设经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后第二日始计算满三年)支付扣除上述第①、②项费用后的项目总投资40%的回购款。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地点为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二楼)开标厅;

  (2)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即拟承担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应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宜都市长江大道81号 地 址:宜都市长江大道52号

  联 系 人:邹建军 联 系 人:陈军

  电 话:****-*******查看详情 电 话: 15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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