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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8线示范工程标志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 发布时间 2013/10/28
招标业主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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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BFGL2013SG04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实 施 地: 忻州市
开标时间: 2013-11-22 
招标方案核准号: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8线示范工程标志安装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3]360号及461号文件批准建设,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以晋公忻养发[2013]204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消费税,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完善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人、车出行安全,对国道108线示范工程(二级公路,桩号K407+000-564+K2.330)的标志进行增补和完善。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及计划工期见下表:
项目名称?标段?段落桩号?工程内容?计划工期
国道108线?一?K407+000-564+K2.330?标志增补和
完善?2013年12月10开工,2014年6月30日完工,共计20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过同类或类似项目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山西省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2)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2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招标人将于2013年11月22日14时30分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公开开标,诚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出席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忻州分局
地 址:忻州市和平西街
邮政编码:03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联 系 人:巩先生、王女士?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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