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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城南水厂建设(10000吨/日的净水设施及相应附属构筑物和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 发布时间 2013/11/2
招标业主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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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三水(明)ZB2013-09号
开标时间:2013-11-1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三水(明)ZB2013-0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城南水厂建设项目(10000吨/日的净水设施及相应附属构筑物和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明发改投资[2010]2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明溪县多渠道自筹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为*******查看详情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供水规模10000吨/日的净水设施(含相应附属构筑物和配套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明溪本地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3.10. 执行明政办【2012】126号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办【2012】126号文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1月01日至2013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前往到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工业中路92号或明溪县雪峰镇民生路18号201室明溪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另行出售,招标图纸不单独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闽建筑[2007]35号文、闽建筑[2009]16号文),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10%。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明溪县城南水厂建设项目(10000吨/日的净水设施及相应附属构筑物和配套工程)”,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8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五楼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并携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原件及五大员的岗位证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招标人: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
邮编: 365000 ;
电 话: 139*****817 ; 联系人:梁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三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工业中路92号,邮编: 365000 ;
电话: ****-*******
查看详情 传真: ****-*******查看详情 ;联系人: 张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开户名称: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002 4265 826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五楼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大厅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明溪县城南水厂建设项目(10000吨/日的净水设施及相应附属构筑物和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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