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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坑排污水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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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发布时间 2013/11/3
招标业主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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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电厂四期“上大压小”工程依据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2012]1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本工程建设 2 台 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实施脱硫、脱硝装置。四期工程两台机组计划 2015 年投产发电。总投资约为47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磐石,计划于201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融资。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能温州电厂四期“上大压小”工程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循坑排污水泵
1、标段内容:循坑排污水泵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4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至少二台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循坑排污水泵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设备容量与规格以及使用条件等信息。
2.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6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03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梅苑宾馆聚贤厅。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19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在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5楼C座)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5楼C座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5楼
标书出售联系人:阮峰琼、杨钰佳
电话:0571-********查看详情
传真: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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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徐蓓、章海波
电 话:0571-********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收款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西湖支行
帐号: 1202 0204 1990 0157 384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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