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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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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 发布时间 2013/12/21
招标业主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处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浙江立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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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PJZB-FW2013-1201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浦发改【2013】112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本次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主要任务针对电站存在的问题,将三台800KW老机组增效扩容改造为三台980KW新机组:并对三台机组的综合自动化进行技术改造,消除电站安全隐患,提高电站发电效益。本次招标的监理范围包括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
2.2建设地点: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内
2.3计划监理服务期:150天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预算投资额:总预算造价约58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派总监须取得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项目总监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在建监理项目;2、无在建监理项目但已发中标通知书的;3、虽无在建监理项目但已签订合同的;4、不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的。监理班子总人数不少于5人(含总监),其中必须具有水利部注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少于1名(总监不可兼任),持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员资格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人必须熟悉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所有人员必须为本企业人员(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及拟派总监未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

4. 购领招标文件
4.1采用网上售标方式,时间、网址:
1)、时间:2013 年12月21日9时00分至 2013 年12月23日17时00分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交易席位费3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3年12月26日11时00分前汇至指定帐户。
5.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 年12月26日14时00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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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西水东调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浦江县仙华路298号 地 址:浦江县亚太大道56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电 话(传真):****-********查看详情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0总则102.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12(3)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134.投标145.开标146.资格审查157.合同授予159.纪律和监督169.5 投诉16第三章 评标办法182.1 初步评审标准20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0(三)评标程序203.1 初步评审203.2 详细评审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一节标准条件(略)22第二节 专用条件2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2授权委托书33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43第一章招标公告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PJZB-FW2013-1201A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浦发改【2013】112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西水东调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本次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的主要任务针对电站存在的问题,将三台800KW老机组增效扩容改造为三台980KW新机组:并对三台机组的综合自动化进行技术改造,消除电站安全隐患,提高电站发电效益。本次招标的监理范围包括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2.2建设地点: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内2.3计划监理服务期:150天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预算投资额:总预算造价约58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2拟派总监须取得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项目总监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在建监理项目;2、无在建监理项目但已发中标通知书的;3、虽无在建监理项目但已签订合同的;4、不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的。监理班子总人数不少于5人(含总监),其中必须具有水利部注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少于1名(总监不可兼任),持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员资格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人必须熟悉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所有人员必须为本企业人员(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及拟派总监未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 4. 购领招标文件 4.1采用网上售标方式,时间、网址:1)、时间:2013 年12月21日9时00分至 2013 年12月23日17时00分止,逾期不再出售。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4.2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交易席位费3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3年12月26日11时00分前汇至指定帐户。5.资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6.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 年12月26日14时00分,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浦江西水东调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浦江县仙华路298号 地址:浦江县亚太大道56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话:****-********查看详情电话(传真):****-********查看详情2013年12月2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浦江西水东调管理处地址:浦江县仙华路298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查看详情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立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浦江县亚太大道568号联系人:毛文波电话:****-********查看详情1.1.4项目名称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1.1.5建设地点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内1.2.1资金来源上级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监理服务期计划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总监资格:同上信誉要求:同上业绩要求:同上财务要求:无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2013年 12月24日17时前登录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pjzb.com)网上工程答疑页面上对该工程提疑 。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及其组成部分提出异议,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及其组成部分进行投诉。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投标截止1天前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上澄清,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经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投标预备会会议纪要或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补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1.10.2条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1.10.3条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12月26日14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关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公告,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的关于本工程的澄清、修改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的形式),不计息。递交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不计息。并于2013年12月26日11时前缴纳到以下开户银行及帐户。开户银行:农行浦江县支行开户名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用途: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监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有瑕疵:①未注明用途或注明错误且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保证金用途证明资料的;②未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如基本账号变动的,需提供开户银行证明材料)。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和(或)盖章3.7.2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份,副本伍份3.7.3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二 册,分别为:(1)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2)资格后审标;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1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浦江西水东调管理处招标人地址:浦江县仙华路298号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监理项目投标文件在 2013 年12月26日14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集中受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 分钟始。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按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4.1.1条、4.1.2条。(5)开标顺序:先开资格后审标,再开启投标书格式部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评标,人数3人或以上,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 个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6000元(不计息)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开户银行:建行浦江县支行开户名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保证金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899用途:浦江县壶源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监理项目履约保证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本工程无类似项目要求10.1.2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是指:参与建设市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商业贿赂行为,有行贿、受贿、渎职犯罪及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10.1.3公证机构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10.1.4最近3 年内是指:(2010年12月25日-2013年12月25日)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款规定的份数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以上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注:1)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尚应递交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10.7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部门县水务局:****-********查看详情;县公共资源办:****-********查看详情;县监察局:****-********查看详情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本项目工程招标人。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49 %收取,由招标人直接支付。10.13.2中标企业项目部人员证件复印件留存:中标企业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项目部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手续。10.13.3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详见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政策法规县级文件 。因未遵照文件规定造成其投标文件无法递交或合同无法签订,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13.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提供“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或提供的“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错误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内容无法辩认或未通过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系统识别查验的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4、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未能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资料原件的。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对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请各投标人自留备考。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经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自行关注浦江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并下载相关澄清内容,网上发布内容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也不需要书面确认是否收到。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浦江公共资源网上进行发布。若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但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自行关注浦江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网上发布内容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知悉招标文件补遗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投标书格式、资格后审及资信标二部分组成。(1)投标书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3) 投标函 (4) 投标函附录(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当投标保证金用途栏未注明用途(或注明错误)时,还需附用途证明补充说明)(加盖公章);(7)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由于账号升级等引起的基本账号变动时,还需附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8)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2)资格后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资格后审资料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详见投标须知3.5规定。B资信部分1.资信部分要求的资料(本次招标不采用)(3)技术部分(监理大纲)(本次招标不采用)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报价”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报价要求:采用监理服务取费费率投标法,本工程折算成总造价的百分比率计算,费率有效投标范围为0.99%(含)~1.23 %(含),各投标单位在此费率区间范围内报价,保留2位小数。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相关工程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监理服务期等,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监理服务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费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认定为投标保证金有瑕疵。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存在隐瞒、欺骗、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5 资格审查资料 1.资格审查申请表(表1)2.强制性资格条件表(表2-1、表2-2)3.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表2-3)4.拟派总监在浦江县域外无其他监理项目承诺书;5.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3. 4~3. 5项要求的承诺书;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需附: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监理班子成员的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后审要求的资料(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拟派监理班子成员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清单、注册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拟派总监在浦江县域外无其他监理项目承诺书、本项目招标公告3. 4~3.5项要求的承诺书)均需提供原件。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书格式部分、资格后审标分别单独装订成册, 投标书格式部分、资格后审标的各册正本、副本合并包装在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书格式部分、资格后审标,将所有投标文件资料放入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4.1.2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由本单位授权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购领招标文件的浦江县建设工程购标确认书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提供“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或提供的“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错误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内容无法辩认或未通过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系统识别查验的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4、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未能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资料原件的。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1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代表人应准时参加,未参加视为认可开标结果。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投标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8)现场宣布评标结果;(9)开标结束。6.资格审查6.1 评标小组对商务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不足3名的,则全部审查。6.2投标时原件资料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时,将对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进行核查,投标人提供的原件资料不齐全或提供的原件资料与投标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招标人依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根据评标办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中标候选人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情况,则确定无异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都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宣布后,在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或其他投标人应予废标或取消资格等情形的,不再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及投标人得分与排名)。7.1.3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确定中标人前,将对企业及拟派的项目总监进行查询,企业及拟派总监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要求或总监在投标截止前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7.1.4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诚信履约、社会信誉等情况进行调查。若调查后发现拟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诚信履约、社会信誉等不佳或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有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7.1.5 监理班子组成人员必须符合强制性条件要求,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理班子组成人员另有规定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予以配备。7.2 中标通知7.2.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书面决标报告报县公共资源办备案后,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公告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网上公告中标结果视为将中标结果送达各投标人)。7.2.2尽管有本须知7.1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拒绝任何投标。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不再招标8.1不再招标本次招标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能在2日内作出答复的,相应的截止时间应顺延。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或告知解决处理的方法,做好记录后,才能继续进行开标。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单位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后审评审标准企业、总监业绩/企业资质及拟派人员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且投标单位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足额到账清单名单内。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人得分=商务报价分(100 分)2.2.2评标基准价采用的方法及计算办法方法①:从9、10、11、12各3个共12个乒乓球中随机摇取一个球,以该球代表的数字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整数位和第一位小数(假设摇出的乒乓球为9,则评标基准价的整数位为0,第一位小数为9.假设摇出的乒乓球为12,则评标基准价的整数位为1,第一位小数为2);再从0-9各2个共20个球中随机摇取一个球,以该球代表的数字作为评标基准价的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假设二次摇出的球依次为11,8,则评标基准价为1.18%)。如摇出的评标基准价超过1.23%,则以1.23%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摇出的评标基准价小于0.99%,则以0.99%作为评标基准价。方法②:评标基准价=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注:当出现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商务报价费率超出(不含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采用方法的确定本工程最终采用哪种方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摇号确定。确定办法为:在摇号机中放入①、②各1个球,假设摇出的球为①,则对应方法①的办法产生评标基准价;假设摇出的球为②,则对应方法②的方式产生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费率-评分基准费率)/评分基准费率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2.2.4(2)资信标评定标准/2.2.4(3)商务标评标办法无效报价的确定本项目监理费率有效范围为0.99%(含)~1.23%(含),若投标单位的投标费率高于或低于有效报价费率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条款商务报价评分标准(100分)A投标人的报价费率等于评标基准价,得100分。B投标人的报价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2分;C投标人报价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1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示例:假设基准费率为1.10﹪,如投标企业的报价费率为1.20﹪,则扣:(1.20﹪-1.10﹪)/1.10﹪*100*2=18.18分;如投标企业的报价费率为1.00﹪,则扣:(1.10﹪-1.00﹪)/1.10﹪*100*1=9.09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企业的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令等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令第30号)、《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浦政〔2010〕25号文件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制定本办法。(一)评标组织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评标,人数3人或以上。(二)评标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后审标准: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款中资格后审须知内容。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费率计算评标基准费率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招标人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和封装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5)资格后审资料提供不齐全或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6)报价费率超出(不含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的;(7)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9)不按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0)投标文件中载明的监理班子成员与本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中有同一人的;(11)不遵守开标会议纪律的;(1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3)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一致认定的其它废标情况; (14)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况的。3.2 详细评审3.2.1商务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5.中标人的确定按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前二名分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得分并列,则以监理服务取费费率低者排序在前,如监理服务取费费率再相同,则以抽签决定排序先后。中标候选人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二日,如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宣布后,在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或其他投标人应予废标或取消资格等情形的,不再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人得分,也不再重新排名)。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标准条件(略)第二节 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地方法规;委托人与本工程参建各单位签订的合同;经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工程施工图纸等其他有关技术文件。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 监理项目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监理人在每月月底向委托人申报当月监理月报,阶段报告监理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向委托人按时申报,负责施工结算初审并参与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由委托人负责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工程开工前应具备的工程资料于本工程开工前提供给监理人。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 5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1.监理酬金计算方法及付款方式:1)中标监理取费费率为%(按中标费率)。监理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按元(按施工标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最终决算时,监理结算价款由被监理部分的工程结算审定价乘以中标监理费率计算确定;2)合同签订、工程开工、前期所需监理人员全部进场后支付工程监理合同款的10%; 3)工程施工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监理合同款的30%;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支付工程监理合同款的4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5)其余待工程决算审定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若因非监理方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迟,按实际在岗监理人员数乘《2013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的1.5倍内协商确定。监理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费用一律不予增加。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按 / 汇率计付。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条监理部组成人员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全部到位,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总监到位不少于22天/月,其他监理成员在岗率不少于85%。如总监缺勤视情按每天500~1000元收取违约金,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成员缺勤视情按每天200~500元收取违约金(项目管理班组成员每天到招标人设在工地的基建办进行考勤,作为缺勤处罚依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违约)。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或监理服务费中扣除。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其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不再支付监理款。附加协议条款:1. 履约保证金1.1 中标人在签订监理合同前需交纳 6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安全监理保证金占30%,工程质量监理保证金占20%,工程进度监理保证金占20%、人员到位保证金30%。在全部工程完工并经审计后,凭建设单位书面意见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1.2 工程安全监理保证金方面:若工程施工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扣除100%的安全监理保证金。1.3 工程质量监理保证金方面:若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出现工程加固或永久性不可修复部位的,扣除100%的质量监理保证金。发生上述1.2、1.3款情形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监理单位,发生的监理酬金按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中标监理取费费率计算确定。 1.4 工程进度监理保证金方面: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的,每延迟1天扣罚人民币1000元,依次类推;应监理人原因工期延误超过一个月的,除按前述规定扣罚外同时扣除100%的进度监理保证金。2.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150个日历天。3.对监理人的日常管理规定3.1监理人员对工程关键部位或隐蔽工程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如委托人发现监理人不按规定要求旁站或监理不力,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承担500元/人次的违约金。3.2在每月底前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不报或逾期上报,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承担500元/次的违约金。3.3监理人员必须清正廉洁,不得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回扣,不得单独接受被监理方吃请,不准受贿、索贿、乱收乱借钱物、以权谋私,损害委托人利益。违者一经发现,监理人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报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3.4发现一般质量问题由监理人全权处理并报委托人备案,发现重大问题监理人必须及时地向委托人汇报,由委托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做出处理意见后交监理人落实,处理结果必须有记录,监理人不得故意隐瞒实情和私下擅自处理,否则,监理人承担1000元/次违约。3.5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按规定要求进场,进场材料必须按批次、时间记录在册,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产品质保单或合格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试。否则,监理人必须承担500元/次的违约金。3.6监理人应对规定试样实行见证取样,对试样取样监理人员必须做到实事求是,随机抽样,不得弄虚作假,应确保送检试样的真实性,若发现试样不实,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3.7在整个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应自觉做好有关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保管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一份。否则,监理人应承担5000元违约金。发生上述事项的监理人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从监理酬金中进行追扣。 廉 政 合 同根据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的通知》(浙建监〔2006〕80号)和《金华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以及建设工程管理、廉政建设的有关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确保国有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达到投资的预期效益。的项目发包方(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商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同时做到:(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察、人民检察院、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金华市建立健全惩治和与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和金华市监察、人民检察院、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双方严格执行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二)双方按法定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并按法规规定备案,以备案合同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款的唯一依据。双方不私下签订“黑白”和“阴阳”等不良行为的合同。(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纪检(监察)、国资、检察、财政、审计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四)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时,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1.必须秉公办理,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2.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自身支付的费用等。3.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 4.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自定材料供应商。(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甲方按经过法定部门备案的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不得有意刁难、拖欠乙方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四)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金华市政府的规定,甲方不得肢解工程发包等。 甲方原则上不设定暂定价,确需设定暂定价时,对暂定价实行:一是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公开招标:二是报请财政、审计等权限部门共同商定签证价,并形成会议纪要。 甲方不得自行组织工程分包,若要设定工程分包时,必须按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乙方组织公开招标。(五)甲方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过法定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1.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2.强制乙方垫付工程建设资金 。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自身应同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4.应属甲方交纳的规费不得由乙方垫付。 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自身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费用等。(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反规定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违反规定的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以上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以上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被有关部门书面通报处理的,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承发包合同及附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交县监察、人民检察院、建设等部门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年 月 日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本格式为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标准格式,投标人不需填写)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项目 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与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7、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单位: (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书格式部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监理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书部分格式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3) 投标函 (4) 投标函附录(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当投标保证金用途栏未注明用途(或注明错误)时,还需附用途证明补充说明)(加盖公章);(7)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由于账号升级等引起的基本账号变动时,还需附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8)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章)年月 日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参加开标会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此格式除投标文件中编入外,开标时需另行携带一份查验身份)投 标 函致:1、根据你方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的监理服务取费费率,并按上述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等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监理工作。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 6000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不予退还。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6、我方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投 标 人:(盖章) 法 定 代表人:(亲笔签字)单 位 地址:邮 政编 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 日 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6000元2误期违约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3误期赔偿费限额/4提前工期奖 (/)5提前工期奖最高限额合同价格的(/)%6监理服务期150 日历天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二、资格后审标监理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后审标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目 录一、资格后审资料1.资格审查申请表(表1)2.强制性资格条件表(表2-1、表2-2)3.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表2-3)4.拟派总监在浦江县域外无其他监理项目承诺书;5.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3. 4~3. 5项要求的承诺书;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需附: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监理班子成员的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表1资格审查申请表申请人全称 我声明:作为申请人,对填写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负责,并保证所有填写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本次投标为本公司自主投标,无挂靠;无隐瞒、欺骗、弄虚作假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且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如果资格后审通过,我将承担投标文件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若我公司中标将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服务。申请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笔签名表2-1强制性资格条件表序号强制性资格条件投标人对能达到程度的简述(投标人填写)一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二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注:1. 必须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表2-2强制性资格条件表人员人数条件要求投标人对能达到程度的简述(投标人填写)总监1水利部注册的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且符合招标公告3.1.2条规定,身体健康(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专业监理工程师≥1水利部注册的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身体健康(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监理员≥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员及以上资格,身体健康(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造价控制人员(可兼)≥1(可兼)水利工程造价员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注:1、本表要求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2、本表后须附表中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清单、注册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等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3、拟派人员为企业职工退休后返聘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且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企业相一致。4.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项目部组成人员另有规定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予以配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工程名称: 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职称备注说明:1、总监到位率承诺:到位率保证达到22 天/月。2、项目班子成员到位承诺:保证在岗率不低于 85% 。注:1.工程施工中发包人可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随时要求中标人调整或增加相关专业监理人员。2.在岗率=实际到位率天数/月总天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或名义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浦政发〔2010〕25号《浦江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及标后管理办法》的规定;三、坚决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四、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加强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由本公司实行统一成本核算,统一发放民工工资,统一建立财务资料;五、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真实、有效、合法;六、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七、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八、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九、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十、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在本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投诉等情况,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情况调查,并按调查组的要求提供本单位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如不配合,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愿意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限制在浦江招投标市场3-12个月投标等处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愿意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作出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限制在浦江招投标市场3-12个月投标等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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