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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保洁后勤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 2013/12/21
招标业主东莞市中堂医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东莞市中堂镇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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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堂医院保安保洁后勤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 东莞市中堂医院保安保洁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 ZTJZ201319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应持有在东莞市注册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非东莞市内注册的投标人在东莞市行政区内具有注册的物业服务(分支)机构; 5)投标人应具备物业管理一级企业资质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21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28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21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1月09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98号镇府大院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01月10日 09:3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1月10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98号镇府大院维稳中心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4年01月10日 10:0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98号镇府大院维稳中心二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中堂医院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中堂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中堂镇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中堂
经办人名称: 莫福春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附件: ZTJZ201319东莞市中堂医院保安保洁后勤服务采购.doc

投标人须知目 录一、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投标人3合格的服务4其它说明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函11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货币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评标委员会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对投标文件的澄清27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30资格后审31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变更采购服务幅度的权利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中标通知34签署合同35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合格的投标人2.1按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的规定。3合格的服务3.1合同规定的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且无因技术能力导致专项规划被主管部门否认其合格性的服务;4其它说明4.1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5.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粗体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及其服务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标),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招标人”指东莞市中堂医院;(2)“招标代理机构”指东莞市中堂镇政府采购中心;(3)“投标人”指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从招标代理处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参加东莞市中堂医院保安保洁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的投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接受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中堂医院;(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请将问题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超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项目特定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中堂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tang.gov.cn)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1投标文件(经济文件必须独立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一、经济文件目录:1)投标报价表2)分类报价明细表二、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商务部分:1)投标函2)投标承诺书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如果无委托则无需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6)2011-2013年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7)银行等级、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8)投标人的相关认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9)2011年以来投标人所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须同时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0)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合同条款偏离表)11)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含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银行汇款底单原件备查)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3)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处分或处罚(如有)14)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文件技术部分:15)项目实施方案,含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和描述、拟采用的调查、分析和比选论证方法及规范依据、规划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深度承诺等16)项目管理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要求注明各专业人员的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执业/岗位证书、经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项目负责人简历、经验、执业资格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8)工作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措施19)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20)后续服务及承诺21)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9.1.2 唱标信封1)投标报价表2)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3)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一式两份)4)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9.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10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11投标报价11.1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价格。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价格竞投。11.2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11.3投标报价表应包括: 本项目下服务全过程的人工、包设备、包资料收集等编制及修改本次规划报告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组织调研、多次专家评审及其会务相关费用、包报审报送及其相关收费、包税费、包成果工本、包翻译等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直到本项目通过验收时所需的所有费用)。11.4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报投标报价的总价,分类报价由各投标人按照其核算成本的组成自行编制。11.5合同项下,招标人需要的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都应计入投标报价总价。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总价(合同价按开标一览表内的投标总报价计,但不能免除投标人该项的履约义务)。11.6投标人根据第11.3款、第11.4款作出的价格分项仅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投标人以不同的条件中标的权利。11.7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废标。12投标报价货币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3.1根据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1)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2) 证明其具备为报价项目编制合格的规划报告的能力的有关文件;3)投标人证明其相应资格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根据第9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资料。 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15.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5.7款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5.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支票、现金和保函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个人账户、分支机构账户转入下述账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人,同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ZTJZ201319),并且确保于开标前一天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账户作废标处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开户名称:东莞市中堂镇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中堂支行 银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59715.4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36款缴付中标服务费、第34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5款提交合格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账退还原汇入账户。15.7 若发生下列情况,经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如果中标人:(1)未根据第34款规定签署合同;或(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6.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5款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 (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五份副本“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5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17.6电子文件用MS OFFICE2000或以上版本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U盘或CD-R光盘储存,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7.7电报、电传、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本处不含唱标信封)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8.2唱标信封应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与18.1款的投标文件一同提交。18.3投标文件密封封装标记:1)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4如果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履行。20迟交的投标文件根据第19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第15.7款(2)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2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若招标代理机构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确认宣读的结果。22.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递交投标文件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评标委员会24.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东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4.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27.2对投标价格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3对投标文件技术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4对投标文件商务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5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6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8评标原则及方法28.1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经济评审。2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27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28.3 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29.1除第32款规定外,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9.2 招标人依法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0资格后审30.1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核对。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后续配合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30.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按照30.1款进行审查。30.3招标人保留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人的规模、人员、场地、业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按照30.1款、30.3款进行审查或重新招标。31招标人在在合同履行中变更采购服务(范畴)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33.1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33.2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3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4 中标人如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34签署合同34.1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34.2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备案。35履约担保35.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币种与合同货币相同。3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5.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提交: 1) 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市级以上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的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广东省以外的市级以上商业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保函应在合同有效期及期满后28个工作日内继续有效。若工程未能按期竣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 保证金:电汇、转帐或招标人可接受的其它方式提交。36.发票36.1该项目获得中标的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向招标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由中标人开具,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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