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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嫁接苗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发布时间 2014/1/7
招标代理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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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林业局核桃嫁接苗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JJC (2013)公44号(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1-07 16: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6、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7、培育有本次采购所需苗木品种的苗木在15亩及以上;8、育苗地点四川境内,距中江县城200公里以内(盆周山地及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除外);9、参与竞标的供货商必须持有有效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4-01-08 09:00到2014-01-16 17: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
标书发售地点 在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发售(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
投标截止时间 2014-01-28 10:00
开标时间 2014-01-28 10:00
投标地点 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
开标地点 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江县林业局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座机)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三楼。邮 编:6181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查看详情(座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中江县林业局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座机)

领取时,请您检查(本标书共45页)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JC (2013)公44号(二次)项目名称:中江县林业局核桃嫁接苗采购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1月7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投标人须知附表6二、总则7三、招标文件9四、投标文件10五、开标和中标15六、签订、履行合同和项目验收16七、投标纪律要求18八、支付货款18九、质疑和投诉19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0一、投标文件封面20二、投标文件正文顺序21投 标 函22第一部分-报价部分23(一)开标一览表23(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4第二部分-技术部分25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25第三部分-售后部分26售后服务承诺和方案26商务部分27(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7(二)制造商家授权书28(三)商务偏离表29(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0(五)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31(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32(七)资格(质)证明文件33(八)投标保证金凭据34第四章招标项目及要求351. 项目概述352. 项目清单及要求35第五章评标办法361. 总则362.评标方法363.评标程序374. 评标细则及标准405、 废 标416 定标41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1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4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样式)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章43一、合同货物43二、合同总价43三、质量要求43四、交货及验收44五、付款方式44六、售后服务44七、违约责任44八、争议解决办法45九、其他45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江县林业局核桃嫁接苗采购招标公告根据江财采集函(2013)237号文件,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江县林业局委托,对核桃嫁接苗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热忱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编号:JJC(2013)公44号二次。二、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三、采购内容:核桃嫁接苗(辽核1号、香玲、蜀兴1号、蜀兴6号),详见采购清单或预公示。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6、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7、培育有本次采购所需苗木品种的苗木在15亩及以上;8、育苗地点四川境内,距中江县城200公里以内(盆周山地及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除外);9、参与竞标的供货商必须持有有效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8日—1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发售(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报名前不清楚事宜请先电话咨询。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或接受招标文件转让的不得参与投标。七、供应商家数计算: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实行现场递交,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月28日09: 30 -10 :00 (北京时间,以开标场地计时设备的时间为准)到开标地点现场递交。逾期到达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九、开标时间:2014年1月28日10:00(北京时间,以开标场地计时设备的时间为准)。十、开标地点: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中下载);②被介绍人的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④作为本邀请第四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9款要求的资格(质)证书,第7、8款的证明材料。以上①收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③、④查验原件收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只发售纸质招标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不予售给招标文件(报名时初核,以评标小组审核为准)。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中江县林业局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查看详情(座机)集中采购机构: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三楼。邮编:6181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座机)十三、公告时间:2014年1月8日。十四、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提醒事项说明和要求1最高控制价6.5元/株。2报价要求超最高控制价投标无效。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必须在2014年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转账时须注明“JJC(2013)公44号二次投标项目”。2.投标人必须持银行转账票据到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窗口开据《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唯一有效缴款凭据。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拒收现金。收款单位: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邮储银行中江县支行银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查看详情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查看详情5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的5%(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齐)。收款单位、方式同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7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副本分册胶装,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制成品的文件袋、档案袋或信封以出厂时未密封的封口为准),包装袋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包装。9投标文件的签署详见“二、总则”第18项。10递交标书时间、地点及方式1、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月28日09:30-10 :00(北京时间,以开标场地计时设备的时间为准)到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现场递交;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现场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投标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逾期到达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 11开标地点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12开标时间2014年1月28日 10:00(北京时间,以开标场地计时设备的时间为准)。13验收标准、方法及要求苗木验收时,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响应为依据;验收货物时,林业局、供应商、乡镇三方必须有代表在现场且签字确认。14付款方式按验收合格苗木数量,3个月内结清苗木款项。二、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的货物采购。2.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中江县林业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本次招标事宜的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招标人”)。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向招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5.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三、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招标项目及要求;(5)评标办法;(6)政府采购合同。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十五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7.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 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 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1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报价部分。包括“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产品彩页资料;(5)产品工作环境条件;(6)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等;(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4.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均为清晰复印件)。(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参加现场投标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清晰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清晰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投标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清晰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专指《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清晰复印件。(5)投标人2012年年度财务报表(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13年第三季度的社保资金缴纳票据、2013年第三季度的纳税票据(清晰复印件);(6)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7)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8)商务应答表;(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2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账户采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拒收现金。1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并进行确认的(以到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窗口开据《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时间为准)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16.4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缴纳账户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提供退款依据)。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5)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6)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8)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9)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履行合同。(10)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按第二章第16.5项处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招标编号、所投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供应商名称(须加盖公章)、投标日期。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4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8.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8.6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制成品的文件袋、档案袋或信封以出厂时未密封的封口为准),包装袋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9.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包装,包装袋上应分别标注“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20.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20.1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月28日09:30 -10:00(北京时间,以开标场地计时设备的时间为准)到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现场递交。 20.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现场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投标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逾期到达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21.开标时间、地点21..1开标时间: 2014年1月28日10:00(北京时间),以开标场地计时设备的时间为准。21.2开标地点: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二号楼)。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2.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二章第19项”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五、开标和中标23.开标23.1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3.2 开标时,招标人将邀请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3.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金额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按第五章3.2.4的规定执行。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23.4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5唱标完毕,投标人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确属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如无异议,所有投标人须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24. 开标程序24.1开标会议的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按以下程序进行:(1)主持人准时宣布“开标时间已到,不再接受投标文件,开标会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业主代表和参与人员;(3)主持人宣读开标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4)简要介绍本次采购项目概况;(5)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6)主持人组织投标人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包装袋上投标人名称标注情况,当场宣布检查结果并由所有投标人签字确认,对不符要求的投标文件拒收。(7)最高控制价(招标文件公布)。(8)拆封。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9)唱标。按任意顺序对 “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单位、项目及包号、投标产品、投标总价进行宣读,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立即报告现场监督人员,经核实后,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10)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所有投标人立即退场。25.中标通知书25.1 中标通知书为政府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履行合同和项目验收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即严禁自行调整中标项目中的品牌、型号、配置、数量、报价等内容。26.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4政府采购合同的成立时间以采购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为准,双方签章并经招标人鉴章后生效(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送招标人鉴章。鉴章时带上中标通知书、分项报价表)。27. 合同分包27.1本次不允许分包。28.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28.1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招标人同意后,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 履约保证金29.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与投标保证金相同。29.2中标人在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持《验收合格报告》和《退款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到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窗口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无息退还)。29.3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29.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3)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30.履行合同30.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合同顺利实施。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合同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验收31.1中标人履约完毕时,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采购人也可委托相关部门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进行验收。31.2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交货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货物或服务的验收,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采购人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31.3采购人如确需进行货物使用和运行观察的,使用和运行60天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七、投标纪律要求3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支付货款33申请支付33.1货物验收合格,中标人凭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和采购合同,直接将货款集中支付给中标人。九、质疑和投诉34质疑和投诉34.1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34.2质疑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34.3根据招标与采购单位的委托代理协议,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和因未按顺序确定评审结果供应商的质疑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招标机构),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提交与质疑事项相关的供应商数量的副本。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招标人,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中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提出质疑前不清楚质疑主体时可向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34.4质疑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本投 标 文 件招标编号:JJC(20XX)公XX号所投项目及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___________投标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标文件正文顺序投标文件须按以下顺序编序号分部分编制并编列页码:1、目录(自制)2、投标函;3、第一部分-报价部分;4、第二部分-技术部分;5、第三部分-售后部分;6、第四部分-商务部分。各相应部分中的内容应按顺序编序号对应描述或提供,如没有需要提供的,请分别注明“没有”或“不需要”。投 标 函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经全面研究决定参加“ ”项目招标(JJC(20XX)公XX号),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文件等规定,遵守招标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我方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的,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受不良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5)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6)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8)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9)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履行合同。(10)投标有效期内,我方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第一部分-报价部分(一)开标一览表JJC(20XX)公XX 号 项目第包 开标时间:序号项目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合计小写:元 大写: 元整保证金缴纳金额: 元开户行及账号:联系人及电话:注:1、报价应是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3、“开标一览表”必须详细完整填写项目名称、投标货物、投标单价、投标总价等。投标人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二)分项报价明细表第 包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合计小写: 元大写:元整注:1、投标人必须详细完整填写“分项报价明细表”。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二部分-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并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的要求填写以下内容:(1)技术要求偏离表;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序号包号货物(设备)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对货物(设备)性能的影响相应技术资料页码注:①本表按招标文件的采购技术要求逐项对照填写,注明正、负偏离或无偏离,并与彩页、中文使用说明书、检验检测或实验报告等技术资料相互应证。②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规格、配置; (3)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4)技术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7)表格可自制。第三部分-售后部分售后服务承诺和方案注:1、需附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情况(网点多者可自制表格)自制表格请加盖公章。——服务网点名称:;地址: ;注册资本金: 元;员工总人数 人(其中:技术人员数人;维修人员 人);成立时间:;业务咨询电话:;传真: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商务部分(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Y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Y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请附身份证件复印件)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 期: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请文字注明(写在此后):(二)制造商家授权书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造商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Y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 “|*Y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的、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且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的身份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日期: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联系方式、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时提供原件。(三)商务偏离表序号包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及其影响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应注明无偏离。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地址企业性质开户银行账号邮编网址注册或成立日期注册资金营业执照号资质等级法人代表及电话授权代表及电话单位概况职工人数固定资产项目经理数流动资产高级职称人数长期债务中级职称人数流动债务初级职称人数净值技工人数主要经济指标时间2012年2013年1-9月总收入利润税金经营范围单位简历、组织结构及优势、特点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五)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实施时间合同金额主要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完成项目质量备注①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中标通知/直接用户合同复印件,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具体内容不能遮盖,否则投标无效)。表不够可另附。②2012年以来如有同规格同型号产品(主要产品)业绩,需全部提供中标通知/合同复印件以证明业绩和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③没有业绩的请文字声明(写在此后):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类别姓名职务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发证时间从事本工作时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维修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七)资格(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清晰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清晰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清晰复印件)。5、投标人2012年年度财务报表(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13年第三季度的社保资金缴纳票据;2013年第三季度的纳税票据(清晰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暂无财务报表、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6、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原件)。7、培育有本次采购所需苗木品种的苗木在15亩及以上;育苗地点四川境内,距中江县城200公里以内(盆周山地及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除外)的证明材料(原件);有效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清晰复印件)。8、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9、证明投标人荣誉等的有关材料。10、其他资料及需说明的内容。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如8-10项没有需要提供的,请分别注明“没有”。如招标采购公告中有《政府采购法》的资格条件通用要求而本处没有特别明确提出资料要求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质询、核实的方式印证。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引起废标,责任自负。 (八)投标保证金凭据按照投标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附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复印件)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第四章招标项目及要求1. 项目概述2. 项目清单及要求2.1 项目包。2.1.1 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采购单价采购总价备选品种核桃嫁接苗 嫁接苗1(2)-0,苗高60cm、自嫁接口上1.0cm处直径达0.8cm、根系长20cm以上,≥5cm长Ⅰ级侧根4根以上。 6.3万株辽核1号、香玲、蜀兴1号、蜀兴6号2.1.2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1)(2)(3)2.1.3 投标产品资质性要求:(1)(2)(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1.4 投标产品(1)(2)(3)2.1.5 本项目商务、服务等要求:(1)履约要求:交货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苗木全部送完。交货地点:供应商按规定时间提供种苗送达规划设计的富兴、元兴、杰兴、石笋、青市、继光、民主、仓山、冯店、石龙10个乡(镇)。(2)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苗木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需注明品种、数量、育苗单位、有效期及育苗地点)。(3)售后服务要求:种苗供应商协助中江县林业局及乡镇做好林木种苗栽种技术的指导与培训工作。以上参数要求为本次招标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第五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3.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3.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3.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但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4)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4)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5)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6)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7)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要求具体详细描述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而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应答的;(8)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采购清单中的要求出现负偏离的;(9)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10)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2解释、澄清3.2.1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招标人书面解释。招标人应当给予书面解释。招标人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3.2.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澄清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2)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3.2.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目第2)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最高控制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比较、技术指标评价。 3.4评标委员会复核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评审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6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3.7招标人复核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报告后,招标人应当立即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一)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认定错误的;(二)技术指标比较评定错误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重新出具评审报告,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原有的评审报告自动无效,但应当留存归档。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过程中,评审委员会不得离开评审现场。4. 评标细则及标准4.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4.2本次评标的因素是:价格、技术、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如技术响应、商务响应等)。4.3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比较;报价相同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第一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4.5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通过全部检查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排序靠前的供应商进行实地查证核实。4.6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非实质性偏离,评标委员会成员可要求供应商对(1)、(2)类情况进行澄清:(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不能说明问题的。(2)认定的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或其他非实质性偏离。(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包装或目录、页码编制不完整、全面的。5、 废 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 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 定标程序6.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第一候选人。6.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发现拟中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和报价不真实,若评标遗漏经核实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条件不齐备的,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整个采购的组织工作有纠错的权利。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评委若违反纪律,将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样式)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章合同编号:JJC(20XX)公XX号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货物价格及相关税费、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所提供的苗木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需注明品种、数量、育苗单位、有效期及育苗地点)。四、交货及验收12014年3月31日前苗木全部送完,供应商按规定时间提供种苗送达规划设计的富兴、元兴、杰兴、石笋、青市、继光、民主、仓山、冯店、石龙10个乡(镇);苗木验收时,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响应为依据;验收货物时,林业局、供应商、乡镇三方必须有代表在现场且签字确认。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支付。六、售后服务1、种苗供应商协助中江县林业局及乡镇做好林木种苗栽种技术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还应按逾期支付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县法制办备案、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县法制办、中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股、采购股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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