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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区物流中心自营阶段运输商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 发布时间 2014/2/17
招标业主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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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区物流中心自营阶段运输商集中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启动2014年大区物流中心自营阶段运输商集中采购资格预审工作,热忱欢迎各运输商参与本次集中采购。为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中国移动2014年大区物流中心自营阶段运输商集中采购类别及规模

(一)采购类别:按照大区维度划分采购包,每个大区为一个采购包,分别为华北大区、西南大区、西北大区、华东大区、华南大区,共五个采购包,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采购包进行报名。

(二)采购规模:

根据大区试运营数据,各省对接大区运输物资采购规模如下:

各省大区对接运输物资规模预估表(2014年度)

大区
省份
运达地市/地区数量
运输物资体积估算(方)

华北大区
北京、河北、黑龙江、山东、辽宁
56个
75855

西南大区
四川、云南
37个
18205

西北大区
宁夏、新疆、青海、西藏
27个
6600

华东大区
安徽、上海、福建、浙江、江西
61个
61239

华南大区
湖南、海南
15个
13167

二、中国移动2014年大区物流中心自营阶段运输商集中采购流程

本次集中采购资格预审共两个阶段:

1、 报名材料初审筛查阶段

2、 现场考核阶段

报名厂商需在现场考核阶段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比选环节。

三、报名条件

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ü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ü 具备提供覆盖所投区域所辖各省的良好运输服务的能力,西北大区覆盖区域要求年运输收入1000万以上,其余大区覆盖区域年运输收入2000万以上;

ü 2011年全球第三方物流企业营业收入TOP50或具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4A级及以上综合型或运输型资质;

ü 具有为国内电信运营商、电子或通信行业主流设备制造商提供运输服务的项目管理经验,2011、2012年连续两年在国内企业年收入超过6000万元;

ü 具备完善的保险理赔机制及良好的赔付商业信誉;

四、报名应提交资料:

(1)报名厂商须出具2012年度已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针对本次资格预审报名的法人授权书。

(2)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出具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证明。

(4)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各参与厂家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厂商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五、时间安排

报名文件提交时间:2014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的运输商直接到中国职工之家(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饭店总机********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报名,详见酒店大堂指示牌。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

七、后续采购环节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报名联系人 杨智,联系电话:139*****156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7日

保密承诺致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鉴于:承诺方愿意参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的2014年大区物流中心自营阶段运输商集中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承诺方向中国移动做出如下承诺:保密信息:指中国移动以书面、口头、可视等任何方式向承诺方提供的或承诺方知悉的有关中国移动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中国移动的分公司以及由中国移动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公司)的所有数据、文件、信息和资料。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项目方面的所有的内容和信息,例如技术文件,技术交流信息、商务交流中的内容和安排,项目相关的分析结果,以及在该项目中承诺方所了解的所有其他方面内容和信息;及任何中国移动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和专有技术秘密,和/或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承诺方承认中国移动在上述保密信息上的利益和/或一切有关的权利,承诺方将考虑中国移动的利益对该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诺方承认并同意,中国移动向承诺方披露保密信息之举不构成中国移动向承诺方转让、授予任何权利。承诺方同意仅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使用保密信息,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未经中国移动的事先书面批准,承诺方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承诺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如有违反,承诺方将承担因此给中国移动带来的一切损失。承诺方亦不会依据中国移动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承诺方同意中国移动有权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使用权。当项目结束时,承诺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同时,承诺方应按照中国移动的要求,将保密信息退还中国移动或予以删除或销毁。承诺方同意上述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 2 年。承诺方(签章):二〇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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