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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涪陵区 发布时间 2014/2/17
招标业主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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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新区管理委员会以 涪发改委发2【2013】2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李渡新区

2.2项目规模:建安投资约为:3500万元。

2.3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4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路面工程、路缘石等工程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2月18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鹤凤大道6号

联系人:谭番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龙头寺火车站华宇北城中央A区3栋20-16号

联 系 人:冉天红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39*****748

传 真:***-********查看详情

2014年 2月17日

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第二次)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招 标 代 理: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编制人:刘丽资格(章):*******查看详情审核人:冉天红资格(章):********查看详情2014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51.总则11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45.开标146.评标157.合同授予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9.纪律和监督1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评标方法242.评审标准243.评标程序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29第一章总 则30第二章 监理单位职责31第三章 监理单位违约责任34第五章图纸42第六章 工程建设监理标准43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4一、投标函部分46二、资格审查资料54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新区管理委员会以 涪发改委发2【2013】2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李渡新区2.2项目规模:建安投资约为:3500万元。2.3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2.4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路面工程、路缘石等工程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2月18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6.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鹤凤大道6号 联系人:谭番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龙头寺火车站华宇北城中央A区3栋20-16号联 系 人:冉天红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39*****748传真:***-********查看详情 2014年 2月17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涪陵区李渡新区鹤凤大道6号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1.1.5建设地点李渡新区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路面工程、路缘石等工程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1.3.2计划工期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1.资质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监理人员要求: (1)总监 1人: 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2)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 (3)监理员2人 :具有监理员岗位证(或监理培训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4)外地监理企业投标: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拟派往该项目的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3、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并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内,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注: 1、以上要求的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4年2月22日10:00时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提出(质疑问题时应注明工程名称),,否则视为确认招标文件所列内容。逾期提出质疑招标人不予答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4年2月24日17:00时前,投标人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直接下载。在开标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与本工程相关招标信息,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相关事宜。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补遗书、答疑书、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4年2月22日10时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提出(提出时应注明工程名称)。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3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4年2月24日17时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自行下载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2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本次招标实行取费费率报价(报价时,施工监理服务费基价按暂定建安投资金额为3500万元计算,实际支付监理服务费=工程实际完成建安投资×投标报价取费费率),本项目监理取费费率最高限价为 1 %(监理费暂定35万元),投标人报价大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投标文件不予评审。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2014年3月 7日17:30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保证金无效。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伍仟圆整(人民币) 二、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户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账号:********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查看详情(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账号: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903(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7(4)开户银行:恒丰银行涪陵支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95联 系 人:常 文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注: 1、投标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可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开标现场提交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单原件和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账时间以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核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到账者,按废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5资格审查资料本工程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查验原件,(如遇证书(或证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件)原证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原件)。否则视为无效。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各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3.7.5装订要求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2)资格审查资料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单独装订成册(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4.1.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小袋、“资格审查资料”小袋及“投标文件”大袋。投标文件包装袋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不作任何要求。1.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函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3.“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此密封袋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4.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单独装入投标人自备的文件袋内,封面贴原件清单,并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此“原件资料袋”在开标会现场单独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内。5. 若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识、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或按废标处理。4.1.2投标袋封套上写明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收件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顺江大道6号)时间: 2014年3月10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除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外)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5.2开标程序(1)招标代理公司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正式开始;(2)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投标人可申请是否有回避人员,并现场确认、签字认可;(3)由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同时由监督人员和招标人验证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区公共交易中心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5)由所有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上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6)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评审、比较、排序;(7)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的 “投标函部分”小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8)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函部分”进行评审,汇总得出结果后由主持人宣布中标候选人顺序和中标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评标汇总表上签字确认;(10)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和质量担保无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按时到现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任缺一项,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除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外,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任缺一项,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每个投标人最多派2人参加开标会。[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也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10.2特别提示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诚信情况、有无行贿记录等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对列入不诚信的企业或有行贿记录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有权保留对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虚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监理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的代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提出问题(质疑问题应注明工程名称)。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答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其缺页或附件不全或有疑问,应在投标投标时间前用规定的形式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提出,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网上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或阅读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网上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2.3.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3.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或阅读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4)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5)最高限价确认书(样本);(6)资格审查资料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以上所有投标文件的装订、标识、密封、签字、盖章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规定执行。3.2.1.1本次招标实行取费费率报价(报价时,施工监理服务费基价按暂定投资金额为3500万元计算,实际支付监理服务费=工程实际完成建安投资×投标报价取费费率),本项目监理取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监理费暂定35万元),投标人报价在监理取费费率限价范围的为有效报价;投标人报价大于(含等于)招标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文件不予评审。对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评审,采用投标取费费率报价评审。投标单位的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全部服务内容及各种风险 (监理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动力、保险、利润、税收等) 的所有费用。3.2.2投标人的监理报价还包含办公家具、办公设施、住宿、交通、通讯工具等为实施工程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3.3.3本工程采用包干服务期,若因不可抗力等非正常原因导致停工,则停工期间应从包干服务期限扣除相应的服务期限顺延。3.2.4投标货币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3.2.3结算原则:1、以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及施工合同的合同价为结算依据,不因监理内容调整、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价做调整;2、无论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期,无论时间长短,业主均不增加监理费,投标人应无条件提供服务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 按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条要求。6.评标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日时 序号投标人身份验证投标保证金密封情况投标总报价(元)签名招标人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 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详见涪陵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 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其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合格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监理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项目评审方法本次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对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评审,采用投标取费费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2.2.2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且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中取最低的6家报价(不足6家取3家)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3详细评审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得规定分值的满分 10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2 分,每减少1%扣 1 分。扣完为止。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被提前开启的;(4)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5)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6)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后审和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7)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9)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11)投标函中未填报投标工期或填报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14)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6)经评标委员会询价、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17)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的及依法应当否决其它情形;(1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1.评标方法本次招标招标人将设置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排名相同)时,则由投标人现场随机抽取选择投标人的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2.2.1 项目评审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详细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2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工程地点: 李渡新区工程规模:建安费用约3500万元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2014年月日开始实施,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李渡鹤凤大道6号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日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国家、建设部及重庆市现行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及标准。2、委托人提供的正式设计文件、图说及设计变更等。3、施工合同文件及经委托人认可的本工程有关合同协议书。4、建设监理合同文件。5、《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管理实施细则》。6、《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考核办法》。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本工程的等工程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内容: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委托人负责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及相应外部关系的协调。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1、提供地勘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各一套2、施工合同复印件及补充协议壹份3、其他工程相关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2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无。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无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最终监理报酬=经审核的工程总造价×%;具体支付办法如下:监理报酬进度款=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支付办法审核的进度产值*监理报酬费率*70%,余款经国家审计部门审计后15日内,完成结算,委托人付清监理人监理报酬余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无任何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延期内的附加报酬不予以计算。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报酬,按 汇率计付。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无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四)合同附件:1、《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管理实施细则》2、《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考核办法》项目组成人员表姓名担任职务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职称备注附件1: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监理单位受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单位实施的建设工程履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监理职责(四控制:安全、质量、进度、投资;两管理:合同、信息;一协调: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组织协调工作)。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监理单位不得以欺骗手段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第四条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第二章 监理单位职责第五条 工程质量监理职责.1、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合同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的质量管理制度。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月报制度。每月底,监理单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向其报送当月的工程施工质量报告,审阅后转报建设单位。3、每月底,监理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报送当月的工程监理质量报告。工程监理质量月报内容参考工程施工质量月报编写。4、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行例会制度。根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监理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分析当前质量情况,提出质量改进的措施。第六条 工程安全监理职责1、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受监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规范的受监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选派符合资质并数量充足的受监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履行监理单位工程安全管理职责。2、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预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安全标准。3、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报告。第七条 工程计量监理职责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现场计量复核。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申报工程量后,应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计量与复核,计量、复核的内容应包括申报工程量是否属于合同或业主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计量是否有原始依据,计量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是否与合同中的约定相符等。第八条 工程进度管理职责1、在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中,工程施工单位为进度管理的责任主体,监理单位为进度管理的控制主体,建设单位可以进行进度计划的调整。2、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十四天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其审批后送建设单位核准。3、在各单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单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的期限和内容向其报送详细的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当单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未作具体要求时,该施工措施计划应于该工程项目开工前七天送达监理人。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以报经批准的合同工程项目控制性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向建设单位报送年、季、月施工实施进度计划。5、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每年末二十八天前向其送交下一年度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于每季度开始7天前,每月25日前,分别将下季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和委托人批准。6、监理单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于当月底前,向其递交当月施工进度实施报告,报告中应附有必要说明、形象进度示意图和图片以及当月项目完成产值,以便监理工程师能有效地审议和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7、监理单位必须于次月二日前向建设单位报送当月的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的内容必须包含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进度、月产值完成情况及与计划、进度的对比情况。如有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应提出赶工意见。8、监理单位应每天现场填写好监理日志并始终保留在现场,供相关人员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工程进度的实际执行情况时应做好记录,并将其整理存档。9、监理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现场施工管理会议,了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10、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建设单位工程部牵头负责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工程控制性的年、季、月、旬等施工进度计划和定期下达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送年、半年、季、月、旬计划报告的基础。第九条 工程验收监理职责1、检验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施工单位参加。 2、分项(工序、单元)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施工单位参加。 3、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以及有关单位(部门)参加, 4、房屋分户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 5、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质量监督站、以及其它有关单位(部门)参加。6、建设项目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加单位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等。 7、专项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档案验收、规划验收、附属及绿化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验收、工程质保期结束验收等),由建设单位主持,相关单位参加。第十条 监理文件监理职责1、监理文件。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单位授权和按工程合同规定开展监理工作所编制发布的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活动的批复、简报、通报、报告、通知、规定、签证以及协调会议纪要等,所有反映工程承建、建设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与建设监理过程的文件。2、监理文件送达时间以施工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3、施工单位对收到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于接到该监理文件的三天内,向监理单位提出确认或要求变更的申请。监理单位在三天内应对施工单位的确认或变更要求作出书面回复,逾期未予回复的,表示监理单位对原指令予以确认。4、施工单位若对监理文件或监理人的确认有意见、有异议,可于该文件或确认意见下达后的三天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复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5、除非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复议指示对监理文件已作出撤销、变更或修改,否则在确认、复议、评审期间,原已送达的监理文件继续有效。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监理职责1、中间结算按建设单位制定的《中间结算管理办法》执行。2、完工结算按建设单位制定的《完工结算管理办法》执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以及结算价款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3、质量保证金结算。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质量保证金结算申请后,应对工程现场实施检查,确认是否有遗留问题未处理,若无遗留问题和无异议,签署意见后转报建设单位;若有遗留问题或有异议,立即告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并符合要求后,再签署意见转报建设单位。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监理职责1、设计变更原则。施工图设计变更必须依据经有权审查机关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应严格按初设批准的规模、任务、标准和设计方案进行设计,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2、监理单位对委托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精心组织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第三章 监理单位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违反质量监理责任1、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的,应承担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的1倍以上2倍以下的违约责任,并提请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监理行为,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承担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违约责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提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隐瞒不报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承担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责任,并提请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4、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承担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的0.25倍以上0.5倍以下的违约责任。并提请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 5、监理单位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单位承担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的0.1倍以上0.2倍以下的违约责任。并提请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监理行为。 6、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未按照受监项目的技术特点和监理服务合同以及监理投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受监项目的《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的,监理单位承担2000元违约责任,并立即按规定完成;每延迟一天承担2000元违约责任。7、监理单位在受监工程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的要求开展监理业务的。每项每次承担500元的违约责任。8、监理单位应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施工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建立材料监理工程师技术岗位,专责受监工程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或构配件流入施工现场。否则,每批次承担500元违约责任。9、 监理单位应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派驻具备相应资格和业务水平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现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理。(1)监理单位未按有关要求派驻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现场的,每天承担500元违约责任。(2)工程施工过程中,受监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的变更,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每人每次承担5000元违约责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不得超过一次,否则,每人每次承担10000元违约责任。(3)工程施工过程中,受监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受监工程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2天,充分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若确需短期离开工程现场,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否则,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若多次不改者,将加重处罚,或要求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10、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程序开展监理业务。(1)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未按要求审批受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控制技术措施的,每项每次承担2000元违约责任。(2)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前未按要求审查试验工程施工工艺、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的,每项每次承担2000元违约责任。(3)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未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的;未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施工合同要求的施工行为的,每项每次承担500元违约责任。(4)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的,每项每次承担500元违约责任,并立即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好设计变更。(5)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严肃、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积极参加(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工程验收。否则,每项每次承担500元违约责任。11、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规范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受监工程实施有效的监理。(1)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施工单位一律不得在受监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否则,每项每次承担500元违约责任,并立即对施工单位所使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检验,合格后签证同意使用;(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序、部位或工程,施工单位一律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部位或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师拒绝给予计量,否则,每项每次承担500元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违反安全监理责任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安全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轻重承担每项每次500元至50000元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刑罚责任。第十五条 违反计量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因计量签证不实、未能复核出施工单位计量数据错误,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不实价款(不实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百分之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不实价款(不实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百分之一百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违反资料报送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因未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所监理工程的文件、资料、报表的,每次承担500元的违约责任,并立即补报缺少的监理工程文件、资料、报表等。第十七条 违反完工结算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因不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制定的《完工结算管理办法》办理完工结算以及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和结算价款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查不力。建设单位首审审减额在10%以上(含10%)的,按应付监理服务报酬的30%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2: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考核办法为规范新区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程序,促进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严格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新城区开发(集团)公司监理单位管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等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理,确保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快速推进。同时,通过对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考核、排序,能科学合理地建立《新区诚信监理单位库》,为新区建设项目选择优秀的监理单位提供依据。一、考核对象新城区开发(集团)公司为业主的所有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均纳入考核范围。二、考核内容根据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监理要求,以及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主要对监理单位所监理项目的监管质量、安全、项目形象进度、建设项目投资、工程计量、中间结算、竣工审查、廉洁自律以及监理单位现场出勤情况、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及时性等工作内容以评分制形式进行监督、考核,然后按监理单位得分高低进行评比排序。三、考核标准根据项目监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如下考核内容、评分标准(附后——《建设项目监理考核标准》)。四、考核程序1、牵头部门对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考核由新区开发(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牵头,工程部、总工办、合同预算部等相关部门参与,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每月考核评比一次。2、考核方式一是施工现场实地检查;二是查阅监理单位监理日志、检测记录、相关文字资料;三是分别约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3、考核结果应用新区开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监督、考核、排序的权重、具体计算标准及考核部门划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涉及的部分进行监督考核,并及时将当月考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报发展计划部综合计算,按项目监理单位分数高低进行考评排序。发展计划部在次月四日前将考核排序结果送集团公司各位领导,并与月度建设项目计划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审核通过,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各监理单位,主送新区管委会、涪陵区建委、质量监督站李渡分站,并作为新区今后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选择的主要依据之一。4、奖惩规定(1)对在监督检查、考核中发现的未按《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间结算管理办法》执行的监理单位,及时约谈,定期整改。(2)对在评比排序中连续三个月为最后一名的,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连续六个月排序为最后一名的,终止合同。(3)年终评比,对在建设项目监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监理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实施。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附件3: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和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同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监理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委任(姓名)(职务)为(项目名称及合同名称)的总监理工程师。凡本合同的执行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第五章图纸图纸(另册) 第六章 工程建设监理标准一、本招标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材料、设备、施工的监理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二、本招标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理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需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规范。其余项目对应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大袋封套格式: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投标文件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的名称: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地址:涪陵区李渡新区鹤凤大道6号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的投标文件在201年月日 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目 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五)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六)最高限价确认书(样本)二、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表(四)其他资料?一、投标函部分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及小袋封面格式: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五)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六)最高限价确认书(样本)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监理工作要求,以及全部补遗和澄清文件。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监理服务。 据此,我们承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监理取费报价范围” 计取监理报酬,监理报价采用费率报价,取费费率报价为百分之(小写: %,报价取费费率为固定监理取费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暂定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元),实际支付监理服务费=经国家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实际完成建安投资×投标报价取费费率。在招标文件确认的范围内,作为完成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的全部费用。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监理服务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施工图所示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阶段以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2提供设备与设施1.招标人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监理人进场前。2.监理人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到位。以上未涉及到的监理所需的材料、设备、设施由监理人解决。3监理费用的支付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支付。4违约责任1.监理工作必须达到监理规范的要求,若达不到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合同条款相关处罚内容等的相关规定处罚。2.本工程监理严禁转包,如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的相关规定处罚。3.中标人不认真履行合同,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其他按投标书各项承诺执行。5监理规范及质量验收1、中标人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布的现行监理规范进行监理。2、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办理验收合格签证手续后,方能进行下列一道工序的施工。3、工程验收: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不合格的工程坚决返工,并作备忘录记录在案。4、质量标准及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条款。5、监理人员在现场应统一着装、挂工作牌。6、保修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7、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不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投标人应在2日内响应并落实。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地址:成 立 时 间: 年月日 经 营 期 限: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该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该处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该处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及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及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时出示。 (五)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致: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的投标,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书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月日 (六) 最高限价确认书(样本)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贵单位拟建的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我公司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结合我公司现有经济承受能力状况,我公司对贵单位在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最高限价大写:(¥ 元)予以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月日?二、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格式: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的名称: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地址:涪陵区李渡新区鹤凤大道6号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的投标文件在201年月 日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月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封面格式:李渡新区华通电脑周边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月日目 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表(四)其他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地 址:成 立 时 间:年月日经 营 期 限: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该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该处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该处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年 月日(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注册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企业资质企业性质企业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职称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企业职工情况总计: 人,其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他注册省级监理工程师经营范围企业简介注:必须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须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还应提交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三)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证编号技术职称拟担任职务执业资格证监理工作年限本 岗 位工程年限业绩1业绩2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历姓名年龄注册专业职称学历拟任职务执业资格监理工作简历时间监理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担任职务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日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交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相关情况表投标人名称:第页共页姓名出生日期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专业学历现在的工作(监理工程名称及专业等):业主名称业主的地址担任的职务联系人电话传真业主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担任职务业主评价获奖情况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日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的要求附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拟派监理人员岗位证(或监理培训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交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拟派监理人员岗位证(或监理培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四)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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