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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路道路景观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 发布时间 201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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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路道路景观提升改造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宁国路道路景观提升改造
项目编号:2014BHGJ0134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预算:46.57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包河区
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项目工程工期:10天
项目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2年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胶装或线装成册,密封提交。
有分包的谈判文件: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封面标明第几包字样。
评审方法:本次竞争性谈判引入淘汰机制,经审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以第一轮报价为依据,由低向高排序,淘汰第四名及之后的投标人,只公布第四名报价,前三名者(含并列)入围谈判,进入二次报价,低价者中标。(详见第五项)
无效标与废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 第七项“无效标与废标”一栏
投标有效期:谈判后30天
投标人参加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之一:①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退还声明 ②法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退还声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可直接从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网、包河区政府网及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hggzy.cn下载,无须办理购买或报名手续。凡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
1、质疑:潜在投标人对于本项目本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视同全部接受。
2、答疑:本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由业主负责解释,其他商务条款由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 第九项“质疑、答疑及其它”一栏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4室)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9:00时。
开 标 地 点: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8:30-9:00时。
投标文件接收人:汪 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1、投标保证金:伍仟肆佰元 (包河区会员单位持会员证复印件免交)
2、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合肥市包河区会计核算中心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000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合作化路支行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提交时限:在中标通知书发放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通知中标单位,5日内仍不能办理的,本中心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合肥市包河区会计核算中心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00002
开户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合作化路支行

付款方式:验收结束后付至合同款的70%,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决算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招标单位及联系人:包河区包公街道
宋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验收要求:各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对其材料质量规格、施工质量及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各业主单位和投标人必须配合检查工作。若发现有违背招标文件、合同、商务技术标要求的情况,本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处罚。
项目注意事项:1、本项目工期较紧,施工单位投标前需踏勘现场,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后报价,中标后严格按招标日期施工,推迟1天罚款5000元。2、施工现场为商业繁华地段,需对施工区域做好围挡和保护措施。
3、项目班组配备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执行,项目经理缺勤1天罚款5000元,项目其他成员缺勤1天罚款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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