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性能参数 | 参考品牌 | 数量 |
1 | 单反相机 | 操作方式:全手动操作 传感器尺寸:APS画幅(23.5*15.6mm) 最大像素数:2469万 有效像素 影像处理器:EXPEED 3 最高分辨率:6000×4000 高清摄像:全高清(1080) | 尼康D7100套机(配18-105mm镜头) | 1台 |
有意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5月5日起至2014年5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询价邀请函。
三、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各报价人须就询价邀请函中采购的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采购、包装、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装卸、安装、售后服务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表(包括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图片、单价、合价、交货期等内容);2、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3、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地税或国税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4、报价文件内必须提供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上文件均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同时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封边,否则报价无效)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报价文件截至时间为2014年5月7日上午10时整前递交,截至时间即为报价时间。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必须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报价文件至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广西岑溪市东升路113号)并按时到达参加截标会,逾期送达文件恕不接受。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采购人要求;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担保低价者中标。
八、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九、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公告媒体: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一、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广西岑溪市东升路113号 邮 编:543200
传真:****-*******查看详情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5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