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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江兴路-笠泽路)立面改造工程(北标段)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发布时间 2014/6/13
招标业主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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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江兴路-笠泽路)立面改造工程(北标段)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FJ********查看详情01
工程名称 中山路(江兴路-笠泽路)立面改造工程(北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4年6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4年7月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FJ********查看详情

1、建设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2、工程名称:中山路(江兴路-笠泽路)立面改造工程(北标段) 工程地点:吴江区太湖新城

3、投资估算:1410万元 工程规模:幕墙面积约1148M2

4、招标范围:中山路(江兴路-笠泽路)立面改造(北标段)

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10月15日共90日历天

6、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吴江区2013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A)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7、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也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装修装饰企业为牵头单位。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单位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3)投标人及其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需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4)装修装饰企业必须列入2014年度吴江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Ⅰ)组或者2014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预选承包商名录(Ⅰ)组。

(5)投标人的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采用网上投标。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6月13日10:30时至2014年6月19日17:00时前使用企业加密狗登陆“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加密狗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9日13:3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在规定地点递交书面资料,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书面资料的,视为逾期送达。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3、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7月9日13:30时

(2)地点:吴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4、评标办法:吴住建规〔2014〕1号,评标时不计企业业绩分。

15、招标文件售价:220元/份(投标人需到相关银行开通“网上招投标苏付通结算”服务,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16、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须到场,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7、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按标底造价高低顺序中二个标段(FJ********查看详情-136)中一个标段。

18、本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6月13日。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联系人:吕志明 联系人:张建芳

电 话:********查看详情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FJ********查看详情

1、建设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局

2、工程名称:中山路(江兴路-笠泽路)立面改造工程(北标段) 工程地点:吴江区太湖新城

3、投资估算:1410万元 工程规模:幕墙面积约1148M2

4、招标范围:中山路(江兴路-笠泽路)立面改造(北标段)

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10月15日共90日历天

6、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吴江区2013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A)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7、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也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装修装饰企业为牵头单位。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单位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3)投标人及其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需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4)装修装饰企业必须列入2014年度吴江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Ⅰ)组或者2014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预选承包商名录(Ⅰ)组。

(5)投标人的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采用网上投标。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6月13日10:30时至2014年6月19日17:00时前使用企业加密狗登陆“诚信库会员管理及网上投标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加密狗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9日13:30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在规定地点递交书面资料,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书面资料的,视为逾期送达。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3、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7月9日13:30时

(2)地点:吴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4、评标办法:吴住建规〔2014〕1号,评标时不计企业业绩分。

15、招标文件售价:220元/份(投标人需到相关银行开通“网上招投标苏付通结算”服务,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16、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须到场,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7、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按标底造价高低顺序中二个标段(FJ********查看详情-136)中一个标段。

18、本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6月13日。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联系人:吕志明 联系人:张建芳

电 话:********查看详情 电 话:********查看详情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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