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灌河珠宝金店等3幢楼宇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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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响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一、 | 招标条件 | 响水县城灌河珠宝金店等3幢楼宇亮化工程已经响水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响水县东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城灌河珠宝金店等3幢楼宇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灌河珠宝金店、惠友手机、四通手机城等 |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3.质量标准:合格 | 4.计划工期: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11月 22 日。 | 5.工程规模:投资额约10.68万元 |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四、 | 招标文件的领取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到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xsztb.net)“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代理机构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 五、 | 其他说明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 2、工程付款: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60%,审计完成一个月内再支付合同价的35%。剩余5%款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一个月内支付,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发包人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无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5、计划开标时间:2014年 11 月 17 日 9 时00 分。 | 六、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响水县招投标信息网(www.xsztb.net)上发布。 | 八、 |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查看详情。 | 十一、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响水县东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响水县城规划路1号 | 地 址: | 响水县城黄海北路东侧11号 | 邮 编: | 224600 | 邮 编: | 224600 | 联 系 人: | 何华 | 联 系 人: | 宋雅君 | 电 话: | ****-********查看详情 | 电 话: | ****-********查看详情 | 传 真: | 传 真: | ****-********查看详情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hrgcz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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